文学艺术,铸造灵魂。文以载道,文以化人。描写现实,提升境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启迪智慧、美化生活。陶冶情操,荡涤灵魂。展现情怀,承载梦想。精神是文艺之魂,没有精神也就没有文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提出弘扬七种文艺精神的论述,为文艺的发展与繁荣指明方向、设计顶层、注入动力、提振士气。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习近平的文艺精神论。
图为: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一、弘扬爱国精神增强人民骨气
爱国主义是指个人或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积极和支持的态度,是个人所应该具有的公民道德之一。爱国主义是指个人或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积极和支持的态度。爱国即热爱祖国,而祖国的直接体现是同胞,国家的直接体现是政权。易姓改号,谓之亡国;文化灭绝,谓之亡天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文化不灭,则中华不灭。爱国,即爱文化,也就是守护中华传统文化。爱国主义应当是自发的,源于基本的利益观和良知,它仿佛溶化在人们的血液中,无法根本清除。由于几乎每个人都具有这种潜能,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固定下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它同为国奉献、对国家尽责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爱国主义是一种崇高的思想品德。
中华民族悠久伟大,爱国主义作为一种精神支柱和精神财富是起了重要作用的,爱国主义是一种深厚的感情,一种对于自己生长的国土和民族所怀有的深切的依恋之情。这种感情在历史的长河中,经过千百年的凝聚,无数次的激发,最终被整个民族的社会心理所认同,升华为爱国意识。它也是一种道德力量,它对国家、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在几千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乐于奉献、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文艺应该时时唱响的主旋律。习近平指出:“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来源:中国干部学习网 http://www.ccl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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