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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市场] “拍场顽症”再度引发关注

4 已有 6287 次阅读   2012-03-04 16:39   标签香港  公司  blank  center  target 

  香港蘇富比2011年秋拍推出的赵无极《10.1.68》

  2009年开始的“亿元时代”令艺术品身价百倍,随之而来的是拍场的顽症:巨额拍卖款拖欠的现象。为此,香港蘇富比不惜把客户告上法庭,而内地拍卖公司看来也将步其后尘,北京匡时董国强戏言:“拍卖业很快要拉动另一个行业——律师行业了!”

  拖欠巨款蘇富比状告客户

  去年12月,香港蘇富比公司在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向其客户任春霞追讨拍卖款,金额连利息高达7000万港元。原来这位买家2011年10月3日在香港蘇富比秋拍的“20世纪中国艺术”专场上分别以2624万港元和1858万港元拍得吴冠中的《漓江新篁》、《凡尔赛一角》,以6890万港元拍得赵无极的《10.1.68》,但其中赵无极的作品一直未付款。为此,蘇富比对其发起了诉讼。

  官司引发内地投资者恐慌

  有趣的是,官司引发了远在山东的内地投资者的恐慌:据媒体披露,任春霞拍得的两幅吴冠中作品11月10日在泰山文交所以“吴冠中01”和“吴冠中02”的名义上市申购。记者发现,这两个上市品种并未像泰山文交所网站公布的《艺术品份额挂牌及上市暂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艺术品持有人在份额挂牌前须经挂牌代理商向文交所提交正式份额申请书,其中包括提供《份额标的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在泰山文交所的网站上记者没有找到此类文件。此外,在2011年11月4日泰山文交所挂出的价值报告中,这两件作品的估值分别约为3108万-4589万元人民币和1627万-2116万元人民币,较之一个月前在香港蘇富比秋拍中2624万和1858万港元的成交价有了大幅提升。

  这些都是在蘇富比发起诉讼后引起了舆论的关注,也引起了参与文交所申购的投资者的恐慌。为此,这些投资者发起了泰山文交所投资者维权联盟,通过与泰山文交所谈判,今年1月9日与交易所方面签订了书面协议,其中规定如果“甲方”(即文交所)根据国务院整改各地交易所的38号文的要求更改上市作品的交易规则,投资者将不再继续参加交易,并有权要求善后主体按照成本价返还投资款等。

  消息人士称已经付了6000万

  不过记者最近从有关方面得知,蘇富比发起的这场官司的被告已经付了6000万元,还有一部分尾款未结。此事至此告一段落。当记者就此向蘇富比方面核实时,他们表示要为客户保密,一旦事情真正画上句号将会对外公告。同时,他们表示,去年秋拍他们拍出的吴冠中作品在内地文交所上市一事,也是打了官司后才由媒体发掘。对于他们这样的老拍卖行,也是“老革命碰到新问题”。

  诉诸法律很有效

  其实,蘇富比自其现任CEO程寿康上任后,对拖欠拍卖款的客户就毫不留情地采取法律手段,先后将几位客户告上了法庭。程寿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逾期拖欠拍卖款的客户,对于没有付款诚意的客户,蘇富比决不手软,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做常常取得很好的效果。他们还在中国市场带头引进高额保证金制度,通过各种举措杜绝拖欠拍卖款现象。

  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的《2010年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度成交额超过千万元的作品共有408件作品,但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只有237件拍品完成交割,结算率仅为58.09%。对此,正在海外忙于征集拍品的北京匡时董事长董国强也别有一番感触,他说,因为内地和香港拍卖拍后收款状况不佳,越来越多的日本人把作品交给日本拍卖公司。他们宁愿卖得便宜点,但是能早收款。他表示,以常人的理解,买艺术品是雅事。但是现在完全是投资,换句话说是生意,既是生意,那就首先考虑利己。“能晚付干吗早付?”,这是很多人的普遍心态。他似乎已经意识到要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恐怕不得不像蘇富比那样采用法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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