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一会 · 102
在文学史上,许多作家、诗人和思想家都曾在花园中获得慰藉。对他们而言,花园是安静独处的绝佳场所,也是远离尘嚣的避难所,但更重要的是,花园可以为他们的作品提供灵感,为思想赋予生机。
哲学家尼采的思考大都是在花园和树林中进行的,他对他的朋友说:“头顶上得有片蓝天才能让我整理思绪。”因此,尼采对他的居住环境非常挑剔,一定得是美丽风景与宜人气候的完美结合,这也导致他每次都要费很大力气才能挑到心仪的住所,而且每次安顿都难以持久。英国作家伍尔夫也是一位花园爱好者,她的主要消遣方式就是在自家花园中漫步,同时在脑中酝酿她的一本书或一个故事,她还将花园里的一个工棚改成了书房。有一段时间,她迷上了园艺,她在日记中写道:“带着一种奇怪的热情给草坪除了一整天杂草,我得说,这就是幸福。”
美国诗人艾米莉·狄金森以离群索居著称。从25岁开始,她就弃绝社交,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房间窗边的一张小桌子上埋头写作,几乎没怎么离开过家。在有生之年,她只有少数几首诗曾被发表,剩下的上千首诗稿直到死后才被世人发掘。孤僻、叛逆与天赋构成了后世对狄金森的典型印象,事实上,狄金森在生前并不缺乏社交,但比起诗人,她更多是以园艺爱好者为人所知。
狄金森出生于一个律师名流之家,整个府邸占据上百亩土地,狄金森从小就在家宅花园中长大,精通园艺。在父亲为她打造的温室里,从普通品种到外国品种,从开花的灌木、多年生植物到球茎植物,都被狄金森打理得井井有条。她的确很少见客,但却常常给年老体弱的人、伤心的小孩以及幸福的新妈妈送去新鲜的花束,并附上她的诗歌。对她而言,这种广泛而深入的社交生活比见面交谈更符合她的心意。
在狄金森的诗作中,花园中的意象也常常被她用来表达自我。她将诗歌描述成“头脑里的花”,花园中万物的秘密和亲昵举动都被她填充进文学技巧的宝库。春天的球茎植物尤其让她着迷,不仅因为球茎植物有着迷人的花形,还因为在她眼中,球茎植物的季节性生长规律是一个谜,它传达了一种宇宙与生存的信息,激发了她持久创作的信念。
艾米莉·狄金森:
可能的疆域
文 | [澳] 达蒙·扬 译 | 王巧俐
在新英格兰阿默斯特,以金嗓子闻名的格林姐妹和她们的哥哥走进了狄金森的府邸。这座令人望而生畏的房子占地约一百亩,俯瞰主街,对面是爱德华·狄金森家的另外四百四十五亩土地。作为一名与当地市政和商界权威关系密切的有钱律师,狄金森是当地的名流,但在1877年的那个春夜,他已不在人世。格林兄妹孤零零地站在客厅里。
格林一家被邀请进行了一场私人表演,但是看不到观众。不管怎样,他们还是庄严肃穆地演唱了《旧约·诗篇》第二十三篇。(“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房间里很安静,接着是微弱的掌声。几年后,克拉拉·格林写道:“从楼梯上传来轻轻的拍手声。”这几位歌手一定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他们受到了爱德华的大女儿艾米莉·狄金森的难得的欢迎。她已经离开楼上的卧室,依旧穿着一袭白衣,去书房里与他们交谈。狄金森很激动地说着,一面赞扬他们的表演,一面又回忆起小时候,她记得她们的嗓音还有她们哥哥的口哨声。
克拉拉留意到“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嵌在一张小巧、苍白、精致的脸上,还有一副小巧的身躯,朴素、单纯得像一个孩子”。格林小姐此后再没见过这位诗人。
美国诗人艾米莉·狄金森,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克拉拉·格林活到了中年,狄金森又多活了十年。但艾米莉很少见客,事实上,她几乎谁都不见。她成年后有一半的时间都是住在家宅里。她在三十多岁时写道:“我不跨过父亲的土地,去任何一座房子或城镇。”更具体一点说,狄金森的大部分闲暇时间都是在窗边的一张小桌子上度过的,她在那儿可以俯瞰整个主街。她一直写作,写了数以千计的书信、便条和诗歌。大多数作家都渴望独处以便写作,但艾米莉·狄金森是一位宅家女王。她抛弃了婚姻、孩子,甚至寻常的家庭天伦之乐,全身心地投入孤独的写作和思考中。众所周知,她没有参加自己父亲的葬礼和追悼会。当送葬的队伍坐在楼下时,艾米莉坐在自己房里,虚掩着门。
当然狄金森不可能每一天都在这种“居家放逐”中度过。她会下楼干家务活儿,比如,打扫卫生、做水果罐头,还有做饭。众所周知她的厨艺颇佳,爱德华·狄金森对她做的面包情有独钟,他每年的纪念晚宴上都有她著名的“黑面包”。左邻右舍的孩子会得到新鲜出炉的姜面包,放在篮子里从她卧室窗口里放下来。偶尔艾米莉也会被朋友们哄下楼来。有一次,与她通信的朋友塞缪尔·鲍尔斯大老远费劲地赶来,大声冲她喊道:“艾米莉,你这个该死的坏蛋!快点下来!”这让她感到很难为情,只好下楼来见他。虽然艾米莉跟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也可以活泼可爱,但离开她的“避难所”,对她来说是一种折磨。用她的话说,比起跟人的亲密接触,她更情愿待在她的“监狱”里。
有空间的孤寂
海洋的孤寂
死亡的孤寂,但这些
应当算是交际
若与那更深沉的场所
即灵魂允许自己进入的
那种极地的幽僻相比——
01
花束
只有一样东西一直吸引着这位楼上的隐士:家宅花园。据说她曾这样说过:“我是在花园里长大的。”花园是一家人打发时光的地方,尤其是在她娘家这边。她的母亲也叫艾米莉,非常喜爱格伦维尔玫瑰,她把这些玫瑰从家宅移植到了普莱森特北街的家里,这可是一项大工程,足见她对园艺的热爱。还是小女孩时,狄金森在树林里快乐地寻找花朵(“四处漫游寻觅深红的花朵”),她的植物标本簿中收集了四五百种植物,她把它们压扁、烘干,还贴上了标签。在中学的植物课上,她还是一个乖学生,尽管后来她十分怀疑科学对真理的垄断(“花是…… 一种生物,它的叶子上记载着历史,它的一举一动里传达着激情”)。这位诗人二十多岁的时候得到了一间温室,紧挨着父亲爱德华的书房。她很早就接触到了园艺,并从此开启了热爱花园的一生。
如果说狄金森性格里带有贵族的偏见,那么她在园艺上则是个民主人士,并且不怕弄脏手。她的侄女玛莎·狄金森·比安奇一直记得被艾米莉姑姑打理得井井有条的花园,花园里有开花的灌木、多年生植物和球茎植物,完全不像小姑拉维尼亚的花园那样“一团糟”。尤其是花朵,对诗人来说不可亵渎。在她的温室里植物种类繁多,从普通品种到外国品种,从亚洲的亚热带茶花到普通的康乃馨,不一而足。朱迪思·法尔对诗人的花园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她写道:“要像狄金森一样成功地种植茶花、栀子花和茉莉花,需要一套复杂、灵敏的操作——喷雾、施肥、覆膜、排水、上盆,还要防虫。”来访的客人有时会看见她跪在一张地垫上侍弄她的盆栽,他们一敲门,她就赶紧跑进屋里不见了(“嘿!她走了。”直到差不多六十年后,一个名叫奥斯汀·坎普的人还记得这个情景)。
图片来源:图虫
今天,我们很难相信,狄金森在世时,她的花竟比她的诗歌名气更大。1886年她去世后,前来吊唁的人想起的都是她的花。狄金森给年老体弱的人、伤心的小孩以及幸福的新妈妈献上了成千上万的小花束,并附上她的诗歌。这些花朵和诗歌给了人们安慰、欢乐和祝贺。她的嫂子苏·狄金森写道:“她给许多户人家送去了这些宝贵的水果和鲜花,人们将永远记得她的慷慨和体贴。”有了这些花儿,她就不再腼腆,有了诗歌, 她就变得直率。她给朋友塞缪尔·鲍尔斯的信尤其大胆。下面这张顽皮撩人的便条,就别在一个铅笔头上寄给了鲍尔斯。
要是它没有铅笔
它肯不肯试用我的——
尽管——又秃——又暗——亲爱的,
给你写很多很多。
如果它没有的话
它会不会让那雏菊,
几乎像我一般大,
在它把我采摘的时刻?
考虑到狄金森所处的时代和阶层,她对花园的兴趣绝非巧合。园艺是维多利亚时代一种体面且流行的娱乐方式,并由此产生了一种通用语言——传情达意的花语。关于植物花语的书常有出版,读者一般都是像狄金森家这样受过教育的美国人。就这样,诗人对花与诗的热爱合二为一,维持了一种广泛而深入的社交生活。如果她不愿离开狄金森家的农场,她就会将农场的农产品,合着她自己的心意,打包寄往整个新英格兰。
园艺是维多利亚时代一种体面且流行的娱乐方式。图片来源:图虫
02
脑海中的花朵
艾米莉·狄金森也有自己的私人象征语言,并且常常用花园来表达自我。譬如,果园就是一座礼拜堂,蟋蟀则举行“德鲁伊式” (译注:德鲁伊,古凯尔特信仰中的祭司或占卜者)的弥撒,而黄花菜的花语是不朽。她写道:“记忆是不许凋谢的雪莉花。”她还把自己比作紫罗兰、玫瑰和“被采摘”的雏菊。她美妙地把自己的诗歌描述成“头脑里的花”,或者球茎(花语是“凝练的技艺”)。就这样,花园成了她的第二语言。
狄金森把家宅也诗意化了,它的美丽、韵味和一幕幕戏剧化的场景,都发生在父亲的领地上。对这位诗人而言,这里就是一个亲密无间的小宇宙,在这里,她洞悉各种秘密和亲昵举动。譬如,郁金香看到她的脚就披上了它的“胭脂红衣衫”。她看到知更鸟匆匆回巢睡觉,她不会惊扰它们的秘密(“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她听到树叶间的窸窣声,那是机敏的鸟儿。对这位宅在家里的女诗人来说,家宅不仅仅提供了文学技巧的宝库,还像她的私人团契 (译注:基督新教信众的特定聚会,用于分享生活感受,增进信仰和感情)一样,这里的动植物就是她用作表达的语言。
这不是说狄金森就是一个传统的基督徒。狄金森写道:“有些人过安息日去教堂 / 我却留在家里过。”她并不相信传统的天堂地狱的观念,也不被幽冥和酷刑吓倒。狄金森畏惧“永生”,仿佛那是一个无底洞,灵魂在其中受尽折磨。在另一首关于“空虚”的动人诗歌中,狄金森写到了“停顿的邻里”, 在那里,“时代没有留下根基”。相反,狄金森笔下的来生更接近浪漫主义的传统,一种属于爱默生与勃朗特的传统。她痴迷于她所谓的“不朽”,这个想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她的导师——一神论 (译注:主张以理性的态度审视加尔文神学,否定传统的三位一体论,只有一位上帝,耶稣不具有完全的神性)者律师本杰明·牛顿的影响。她写道,他教她“信仰不可见的事物,还有生活,那更高贵的、更有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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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金森不是什么神学家,她从未提出过一套关于不朽的系统理论。但她的个人信仰表明,花园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她经常把天堂描述成伊甸园,她在那里获得了文学上的不朽。她对朋友亨利·沃恩·埃蒙斯提起自己的诗歌,把它比作“我们未曾见过的花园中那永不凋谢的花朵”。她向哥哥奥斯汀说起她的花园,“花开不断,风霜不曾来袭”。换言之,不朽并不是一个神的王国,而是一种不灭的意识,在死后依然留存于“花朵”——诗歌中。她认为,追求艺术上的不朽,就像北国之花在抵挡冬日的阴霾雨雪一样。她问:“造物主,我可否繁花烂漫?”
狄金森关于冬天的隐喻表明她对四季都有着敬畏之心,而且,她在诗歌里表达了对每一个季节的热爱。不过,她最喜爱的还是春天,因为春天激发了她对持久创作的信念。她写道:“但是在三四月间 / 谁不会出来 / 谁不与上帝 / 热情会面?”春天的球茎植物尤其让她着迷。她写道,自己为之“发狂”, 因为球茎植物有着最迷人的花形。狄金森认为,球茎植物的季节性生长规律是一个谜,但同样也传达了一种宇宙与生存的信息,肯定了她对来生的信仰。举例来说,水仙花每年冬天都会枯萎,到春天又会再度萌芽。这对狄金森来说意义非凡,对她来说,花儿跟孩子一样宝贵。她因花儿们死于霜冻和虫害而痛心,还从植物的身上看到了一种军人般的勇气和求生技能。她写道:“当一朵花,是深沉的 / 职责。”在狄金森眼中,春天是这些士兵在销声匿迹之后开始勇猛新生的季节。每一株存活下来的球茎植物,都能给人上一堂关于重生的课。
对一位离群索居、常常孤独、偶尔生病的诗人来说,这真是一个可喜的消息,因为她在童年时代就目睹了太多的死亡和疾病。出于家庭礼仪、保守的道德观和她自己逆反性格的缘故,她并未获得文学界的认可,但她在诗歌中觅到了不朽,并在四月的球茎植物身上找到了希望。她曾经写道:“‘希望’是长羽毛的小鸟 / 它栖身在灵魂里。”
《应向花园安放灵魂:从自然到自我的追寻之旅》
[澳] 达蒙·扬 著 王巧俐 译
未读·思想家 | 四川文艺出版社 2021-03
本文书摘部分选自《应向花园安放灵魂:从自然到自我的追寻之旅》一书,较原文有删节,经出版社授权发布。按语写作/编辑:陈佳靖,未经“界面文化”(ID:BooksAndFun)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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