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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论·研究] 中国诗歌民族传统杂谈

2 已有 132 次阅读   2021-07-09 09:57
中国诗歌民族传统杂谈 

作者:丁芒 中天易张永红整理

关于新诗的命运和前途,现在逐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粉碎SRB以来,诗坛活跃,万紫千红,抒发了新时期的家情壮志,发摆了时代号角的作用,其成绩并不亚于小说。同时,由于思想解放,积极性创造性受到激发,大家都敢于探索、敢于创新,因而百家蜂起,万马奔腾,各种观点、流派、风格的作品都出现了,相互争衡,相互促进,一扫十多年来的沉寂,甚至也是二十多年以来所未看见。同时,伴随而来的关于新诗艺术、新诗发展趋向的探索和争议,就越来越使人感到重要,感到迫切,一次大规模的争论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了。这些都是极为令人鼓舞的大好形势,是新诗进一步走向新的繁荣总标志。我为诗歌界的这种“百花齐放的形势欢呼,也为即将逐步展开的关于新诗问题的“百家争鸣”欢呼!

我要谈的第一个观点是:愈有民族特色,才愈有世界意义。

这其实应该是一个常识,一个外国绘画鉴赏家到中国来他们要搜罗的是中国的图画,决不会要中国人画的油画;就和我们决不会到英国去购买他们画的中国画一样。我们不排斥某些中国画家在油画上有独到的功夫,甚至足以跻身于世界油画大师之林,就好象外国也有人学中国画的一样。但从总体来讲,学习外国的东西,只是为了借鉴,只是为了丰富、发展自己的民族特色,而决不是为了代替、为了消灭民族色。中国是一个诗国,有深厚的民族诗歌的传统,我国的诗歌,在世界范围来讲,也是毫无愧色的瑰宝。可是,有些人却硬是说,现在就是要全盘向外国学习。“全盘”,这就意味着对民族的东西的“全盘”否定,对外国的东西的“全盘”接受,也就是用外国的东西来“全盘”代替民族的东西。这样做去,会把新诗引到什么地步去呢?我们的新诗失掉了民族的特色,第一,会减低她受我国人民喜爱、接受的程度。第二,会减低她的世界价值。

我要谈的第二个观点是:民族诗歌的主流是在民歌基础上发展的文人诗。

在我国诗歌历史上,民歌和文人诗一直是并存的,都是我国民族诗歌的组成部分。但两者并不是齐头并进而互不相关的。民歌是基础,某些特殊的时候,甚至起主导作用。她不断给文人诗以丰富的营养和新鲜的启示。文人诗是在民歌的基础上产生,并不断从民歌中吸取营养。但根本性的问题是,文人诗在艺术上作了极大的发展和提高,并给影响于民歌,从面推动了整个民族诗歌的发展。诗歌和其他品种的文艺作品一样,标志着她的发展的,该是她的艺术性。也可以说,我们民族诗歌的发展过程,就是文人诗与民歌的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过程。而其中活跃的主导的因素,是文人诗。因此,文人诗的发展是民族诗歌发展的主流。

考察我国历代诗歌,民歌究竟在内容上、形式上有多少变化、发展呢?过去我们只从一些政治概念出发,认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而人民的概念又被工农兵的概念所代替,因而过分强调了民歌在民族诗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忽视了文人诗的重大作用,其实是大有机械唯物论嫌疑的,历代诗人也是民族的一分子,他们心血汇流在我们民族诗歌的大河里,不应该抹煞。往年,一提到文人,一提到古典诗词,就觉得理应矮人一头,不敢真正地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充分估计他们的历史作用和贡献,这和我国二十多年来,对知识分子的歧视、打击政策所造成的社会意识,是否也有点源关系呢?

当然,文人诗的变化也很大,也存在着内部的矛盾运动。有的与广大群众、与生动活泼的生活、与民间的艺术越离越远,艺术上越来越干涸、僵化,终于走向绝灭的道路,如宫体诗之类。而另一部分则相反,他们与广大群众,与生活与民歌始终保持接触,不断汲取营养,不断有所改进,这样,他们的艺术成就就越来越高,对诗歌运动的影响与推动力也就越大。这一部分人应该是文人诗中的中坚,他们的成就,往往形成了诗歌发展的里程碑。而代表着两种趋向的这两部分力量,也在互相斗争着,并且互有消长,构成了我国古典诗歌的漫长曲折的发展的历史。而后一种力量则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始终起着主导的推动的作用。

我要谈的第三个观点是:格律,是我国民族诗歌的重要特色与优良传统。

我国诗歌从一产生,就有了格律。当然最早的格律要求也是十分简单的,押韵就行。后来发展为四言诗,这就不仅有韵,前且要求句式整齐了。这样度过了一千年左右,屈原赋离骚,才来了一次革命。他吸收了当时南方民族的民歌的营养,改造了诗歌,创造了接近于当时口语的骚体诗。格律上自由了一些,不拘泥于四学二句了。司惜屈原的革命,虽在我国诗歌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页,却没有能对当时及稍后产生应有的影响,骚体诗也后继无人。相反,出现了一些怪现象;格侵入了散文领城,先是,而后发展为明体文,诗歌却相对地被冷落了几百年。自汉以来,五言诗除乐府外无足观者。到建安时期,才发展到高峰。南北朝时期的沈约,创四声病之说,把诗的格律,推到一个空前的严密完美的地步,为初唐近体诗的兴起,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届原以后又过了一千年,才出现了第二次的诗歌大变革,这就是格律完备的近体诗,象一颗辉煌的巨星,出现在历史的长空,不仅形成了唐代诗歌的繁荣鼎盛,把我国诗歌艺术推向了高峰,而且如长江之水流出南津关,从此浩荡澎湃,直泻千里,直到“五四”,历一千五百年而不衰,至今还消消不绝。也就在近体诗兴起的时“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倡导古文运动,把格律赶出了散文领域。这一运动的结果,一方面将散文从靡丽之风中解放出来,从不适应散文艺术规律的诗歌格律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也促使诗歌艺术得到独立的发展,使合于诗歌艺术规律的格律,充分地与诗歇结合起来,恐怕也是当时造成诗歌繁荣的一个原因。从此,诗与文分道扬镳,散文向“散”、诗向更严整的“格律”的方向前进,其实是各自按照自己文体的艺术规律前进着。

这种格律严密、完美的近体诗,已经达到了格律艺术的极度,因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是一方面的情况。而另一方面,事物的发展是没有止境的,格律的发展本身,仍然有着内在的矛盾运动。近体诗格律的严密完美,当时是推动诗歌前进的进步的东西,但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它又显得僵化了,诗歌前进的矛头又要求有所突破,这就产生了词,使严整的格律,略有变化,错落有致,到元曲,更因为入唱的需要,将大量的口语吸收进来。即使在近体诗盛行的时候,歌行体、古风这一类比较自由的诗体,也是并行不悖,相互辉映的。许多写作近体诗的诗人,都同时用歌行体来写作品。但是,无论词曲或歌行体,在格律的要求上仍然是严格的,只是比之近体诗有所变化、增减、侧重而已。例如,词的用韵比诗宽,而词在四声的要求上却比诗严。这种规范化的格律诗词,在我国文坛统治了千五百年左右,形成了强大雄厚的民族诗歌传统,对我国诗歌的发展留下了深远的影响,也有力地影响了我们整个民族的艺术观念,甚至超乎艺术范畴的民族性。考察我国诗歌的发展史,可以看出,格律,是我国民族诗歌的重要特色,也是民族诗歌的优良传统。我曾在另一文章中说过:我国人民,历来受格律诗的熏陶,对格律诗有着民族的感情。从前,格律诗往往渗透到人民生活的许多领域。开蒙所读,就是富有韵律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稍能运思,就要教对对子,调平仄。朝廷以诗赋取士,文人以诗词鸣高雅,方外、医生、商贾、歌伎之属,也有不少人能够吟咏唱和。书画题字、挽对春联,也多讲究平仄和格律,甚至连官府布告、宗教宣传、民间酬应、说唱评弹,多有用韵文写出的。在这种既深且远的历史渊源和沿风习俗的影响下,我国人民特别习惯和喜爱格律诗,这是很自然的。《天安门诗抄》中,很大一部分是格律诗,甚至有不少就是用旧格律诗词的形式来写的。工厂里出墙报,常常看到一些青年工人写旧体诗词。这些现象,至少可以说明两点:格律传统的客观存在,和群众需要格律。

我的第四个观点是:新诗一定要在民族诗歌传统的基础上发展。

我国诗歌发展到二十世纪前期,随着政治上推翻了封建社会,文化上也来了个大革命,表现在诗歌上,就是以白话作诗。这是翻天覆地的大革命。当时无本可范,无例可循,有的人只好“全盘”向外国诗歌学习,这是无可厚非的。有人却引以为据,认为新诗从一开始就是舶来品,因此根本就没有什么在民族诗歌传统的基础上发展的问题。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理解。我们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外国诗歌借鉴,何况是在新诗的自手起家的时期。但任何时候,我们也不能采取民族虚无主义的态度,数典忘祖,丢开民族的丰厚的优秀传统,去生吞活剥外国的东西。事实上,“五四”以后,许多新诗界的先行者,都在不断地探索中国新诗的道路,并没以单纯仿外国诗为满足。凡是很好地运用了民族诗歌的艺术传统,结合吸收外国诗歌特长的作品,都能取得比较优越的艺术成果,对新诗道路的开拓,也起到积极的作用。如望舒的一些诗,之所以至今还发射着艺术的光彩,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从他们的诗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古典诗词的修养很深,接受格律传统的痕迹也很明显。所以说,新诗要继示“五四”传统,应该是继承“五四”对旧诗的革命传统,是继承其在民族传统基础上吸取外国诗的特长开创我国新诗正确道路的传统,而绝不是其他。如果说“五四”完全丢开民族传统全盘西化,是歪曲“五四”精神,实际上是对“五四”精神的背叛。目前有些同志主张全盘学习外国,就打出继承“五四”精神传统的招牌来,为自己辩护,为自己张目,这实在是自欺欺人。

新诗一定要在以文人诗为主流的民族诗歌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这不是说要复古,不是说要继承那些封建的世界观和想感情的糟粕,而是要继承和发展这些古典诗歌的艺术传统,其中包括格律传统。关于格律诗与自由诗的论争,已经进行过不止一次了,迄未取得统一意见,无非各陈己见,辩论道了。事实上,也不可能,不必要求得一致。即使在朝近体诗盛行时,不也存在着比较自由的歌行体吗?二者并行不吗?现在提出这个问题讨论,也无非为了促进诗歌的探索,并不是要强加子谁。但诗歌的散文化、不究艺术的现象,确实存在。讲究讲究格律,让大家在诗艺上多下点功夫,对诗歌的发展是有利的。然面提倡现代格徘诗,却和当前诗歌界的风尚有点格格不。有人说,格律诗束缚思想,不便于抒发激昂奔放的情绪,有人说,格律诗能适应于表现当代纷纭复杂的生活;有的说,提倡现代格律诗是追求形式主义,诗歌要注意内在的节律,等等。

这些指责,有对的一面,也有不够准确、绝对化了的一面。写诗,确有个因题材来决定更合适的形式的问题,奔腾的情绪,用舒缓的调子来写,的确不太合适。但运用格律,并不等于就一定会舒缓,因为我们所说的新诗格律诗,并不是都指四行一节,每行三四个音节的模式化了的格律诗,前是可以因内容而创造适合的新的格律形式。讲究格律,就是讲究诗艺,讲究作为诗的一些形式上的要素。否则,不如写散文去好了,岂不更可以恣意奔放、酣畅淋漓?

当代复杂的生活,能用自由诗表现的,为什么就不能用格律诗表现?根本区别应在于某一复杂生活题材,是否适于入诗。我不反对写得好的自由诗,我自己有时在习作时也用自由诗的形式。但同样的题材,达到同样的意境,用格律诗来写,艺术性更强一点,诗味更浓郁一些,岂不更好?

至于关于形式主义问题:因词害意,削足就履,讲究形式而影响了内容,这是形式主义,应该反对。然而,新格律诗与形式主义之间,并没有天然的等号。相反为了追求酣畅游滴,把一篇散文分行写成了诗,这难道就不算形式主义了吗?写现代格律诗要注意避兔形式主义,这样说法比较准确。诗歌内在的节律,也是有的,假如内在节律与形式上的格律能配合一致,岂不相得益彰,使这首诗更臻于完美的境地?为什么不能使诗歌的内在节律更鲜明一些,更好地在形式上表现出来呢?

我觉得这许多观点,无非都是为了排斥格律诗,为自由诗开路,实际上是经不起推敲的。我有个感觉,说来也不知是否道中要害。根据我自己的实践经验,写现代格律诗,确实要比写自由诗花几倍的精力,字斟句酌,煞费脑筋,而自由诗则比较地轻松得多(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写得好的自由诗,所花精力定也不少)。有些人之所以反对现代格律诗是不是也包含着不愿在艺术上多下苦功这个因素在内呢?我觉得艺术创作的乐趣,应该是从艰苦的劳动中去取得,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就是要在严格中见自由,见功力,见醇,见深,这是矛盾的统一。

总之,诗毕竟是诗,必须在这个文学品种本身规定的范畴内,向前探索,而决不能脱离了诗去谈诗。所谓规定的范畴,主要指形式。诗之有别于其他艺术品种,主要是形式。因为小说、散文、戏剧中,都可以包含诗意,而且诗意越浓、越好,但却又不是诗。诗就一定是诗的形式。讨论继承诗歌民族传统,主要是讨论诗歌形式继承民族传统的问题,而格律传统,又是其中主要的问题。我这篇文章,就是就这些方面,拉杂地提出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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