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书者,道之形,写意也。抒其志向,写其意,寓之情,表达人之思想也。书之为法,正气浩然;书之为艺,情韵悠长;书之为道,意境深邃。书法为写意之哲学,法本无体,贵乎慧通。欲达十要:一真性,二静气,三卓识,四勤身,五善悟,六博观,七精鉴,八通变,九学富,十高格。
一,真性者,乃书家任性逍遥,不受尘染,天真烂漫,潜意灵动,把笔抵纸,超乎自然。
二, 静气者,体庄而逸,势疾而安,神不外露,书不妄想,沉劲入骨。
三, 卓识者,智者不惑,仁者不扰,通览经史,博涉百家。
四, 勤身者,三省吾身,生活念念,道体无修,不修自道。
五, 善悟者,感悟通灵,处处醒透,目迹明心,大道归真。
六, 博观者,开阔眼界,博览古今,正法眼藏,涅槃妙心,花开见佛,德业双馨。
七, 精鉴者,不染世尘,独具慧眼,卓识万卷。
八, 通变者,出帖创新,脱胎换骨,达性通变,自成一家。
九, 学富者,学识渊博,精技明理,宁静致远。
十, 高格者,书品本然,艺道一体,意境章法浑然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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