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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访谈] 两会代表: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应享财政支持

5 已有 3365 次阅读   2015-03-11 15:06   标签博物馆  美术馆 
原标题: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应享财政支持  建议设立文艺创作政府最高奖

  近年来,民营博物馆、民营美术馆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作为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的重要补充,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在遗产保存、公共服务、辅助教育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其发展过程中也遭遇瓶颈。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协主席张海关注的就是免费开放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享受财政支持的问题。

  昨日,张海接受了郑州全媒体新闻中心两会记者的专访,就这个问题畅谈了自己看法。

  民营博物馆、美术馆期待国家支持

  来自国家文物局的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我国已有各类民办博物馆647家,占当年博物馆总数的16.7%。据2013首届中国民营美术馆发展论坛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共有美术馆400余家,其中民营美术馆占了1/3。民营博物馆、美术馆中,有一部分是免费对外开放的。这部分博物馆、美术馆以非营利为目的,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营博物馆、美术馆来自于民间,成长于市场,服务于公众,已渐渐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有博物馆、美术馆一样在遗产保存、公共服务、辅助教育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从法律上讲,国有博物馆、美术馆和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长期以来,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在诸多方面无法享有和国有博物馆、美术馆一样的待遇。

  目前,对外免费开放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的资金支持主要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赞助和捐助。如果企业和个人资金出现问题,或者终止资金支持,这类博物馆和美术馆就面临着关门的危险。缺乏资金保障长效机制,使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的正常运转与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不少免费开放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十分期待国家给予支持。

  郑州至为古代艺术博物馆是一家去年5月才开馆的民营博物馆,展品以陶瓷为主,兼展石器、金银器、漆木器、玉器等,每周二至周日免费开放。开馆以来,已举办了三四次专题展览。据该博物馆馆长徐志玮介绍,尽管他们已尽可能节约开支,全职的员工也只有4名,但算上房租、水电费、物业费、员工工资等,一年的支出也有100万元。这还不算开业之前的装修、购买办公用品等方面的支出。目前,该博物馆的基本运行都是靠徐志玮其他方面的收入来维持。

  “靠这种方式运行不是一种健康、可持续的方式。民营博物馆要找到符合自身的发展方式和方向,同时国家也给予一定扶持,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徐志玮说。

  北京杏坛美术馆是一家开馆刚一年多的民营美术馆,其功能涵盖美术作品展览展示、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该馆馆长黄和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美术馆的运营需要投入巨大资金,在民营美术馆从自身角度做出努力的同时,国家也应对免费开放的民营美术馆给予扶持。希望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中国美术馆业界(包括公立、民营美术馆)符合国际惯例的建馆制度和配套政策,在房租、水电暖费、捐赠减税等方面给予支持。

  资助民营美术馆 国内有城市成功试水

  “免费开放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在同样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却享受不到国家的资金支持,需要自己埋单,这对他们来说不公平。”张海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国家能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这些博物馆、美术馆将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虽然国家的具体支持政策还没有出来,但国内个别城市已经探索出台了对民营美术馆的相关资助政策。

  2014年1月,苏州市文广新局和苏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苏州市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民营美术馆新建、改扩建馆舍,根据馆舍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利用租赁物业、自有物业、文物保护单位、控制保护建筑作为馆舍的,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免费开放的民营美术馆,根据免费开放天数、参观人数、展览情况等,按四个等级分为最高5万~15万元/年的补助。同时对被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民营美术馆,分别给予上浮30%、20%、10%的资金补助等。

  无独有偶,北京市文化局也下发《关于征集2014年北京市民营美术馆奖励扶持项目的通知》,针对常年向公众开放的民营美术馆,对其优秀展览项目、优秀公共教育和推广项目进行奖励扶持。

  “这表明地方政府已经关注到了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的生存现状,并开始帮扶。”张海认为,苏州、北京有关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的财政扶持政策可以作为制定全国相关政策的参考。

  三条建议盼“利好”落到实处

  2015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博物馆条例(草案)》。条例规范在设立条件、税收优惠等方面,提出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

  其实早在2008年,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出台《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2012年年底之前各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但这两个文件针对的都是国有博物馆、美术馆。

  “既然《博物馆条例(草案)》提出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的意见,免费开放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也应当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张海认为,《条例(草案)》提出在设立条件、税收优惠等方面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是文化政策的一项进步。但《条例(草案)》只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出台配套的具体政策,否则“利好”难以落到实处。

  他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制定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开放标准,采用自主申报、评估验收、认定备案的方式确定免费开放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名录。二是对符合规定的民营博物馆、美术馆,参照国家有关部门文件中对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的支持政策给予适当资金支持。三是建立针对免费开放民营博物馆、美术馆财政支持的长效机制,采用年度申报与年检制度,及时增加、取消或替补。

  设立文艺创作政府最高奖

  采访过程中,张海还畅谈了对于设立文艺类政府最高奖的看法。

  张海认为,政府对优秀文艺作品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文艺工作者进行奖励是中国文艺繁荣与发展的助推器,是社会认可文艺工作者创作成果的一种途径,是激励文艺工作者创作热情、勇攀艺术高峰的一种手段。他建议,国家在统筹整合文艺类奖项时,是否可以考虑增设政府最高奖。

  张海说,目前针对科技领域,国务院设立了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但文化艺术领域欠缺政府最高奖。

  据了解,目前日本设有国家最高奖——文化勋章,授予对科学技术与艺术文化的发展提升有显著功绩者的勋章。获奖者除了科学家和社会学家外,还有在文化艺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张海建议,政府设立最高文艺创作奖,授予获奖者“人民艺术家”称号或者类似称号。

  什么样的人有资格获奖?张海认为,获奖者应该是在文艺创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代表这个时代某一文艺创作门类的最高水平,在国内、国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德艺双馨,且年龄必须在70岁以上;文艺创作最高奖由中宣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部门配合评定推选,报请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可以由政府财政拨付,也可以通过企业赞助的形式获得。

  “设立文艺创作政府最高奖是文艺界不少人士的心声,也是激励文艺界产生优秀作品的一种激励手段。”张海说,相信文艺创作政府最高奖的设立,对改变当前文艺创作“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状,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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