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庸置疑,现在的书法已经退出了实用的平台,所能展示的就是供人欣赏。书写的内容很少有人去关注,甚至有些笔误都不太影响欣赏者的审美,往往习惯于视觉的、直观的感觉,看是否有“冲击力”。但是随着人们对书法兴趣的逐步浓厚,书法家造诣的加深,对传统文化理解的深入,综合修养的提高,一大批的书法业内人士,以及广大的书法爱好者的审美逐渐的会由表面趋向内含,由视觉冲击转为内心的品读。品察一点一画的韵致,以及点画与点画间的衔接过渡,字与字,行与行之间乃至通篇的呼应变化所产生的意会难言的艺术品质,并能给人们心灵深处带来具有超时空艺术美的享受,应该是书法审美的大趋势。那么,这就会出现两种可能,一是书法作为纯粹的传统民族艺术,虽然受到现代西方艺术思潮的影响,其美学价值观可能会有所改变。但是,人们在品读它时也一定会有一种传统的习惯定式和审美标准,尽管这些定式和标准有时会比较概括和模糊,一旦面对它时,自然会有一种约定俗成的经典标尺浮现出来,进而来判别其优劣雅俗。无论是创作者或欣赏者都不允许无原则地糊涂乱抹和意想天开的评头论足。这是书法背后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的积淀所致,这是客观的,是不以当代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二是书法退出记事功能而成为今天纯欣赏的艺术门类,人们对它的欣赏自然也会出现审美的疲劳现象,或者说欣赏者的审美逆反心理。如果作者仅仅因为某种面目出现在某次获奖名单里,从而刻意去经营它,保护它,不再以碑帖来关照它,不去贴近文化,不来皈依传承,反以自己卑浅的修养去营造它,以狰狞的面目去张扬它,只能是无端地重复自己,“十年一贯制”,“二十年一贯制”,同样也会令人生厌,这也是客观的。那么解决这种可能的唯一办法,那就是古典的法贴,舍此别无它法。这就是所谓的“不二法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书法是文化的。
书法源于文化,又服务于文化。一般讲艺术是来源现实生活,换句话说艺术品本身能直接表现或再现生活的方方面面,描写自然景观,刻画人物性格,表现或再现社会动态,从而来服务于社会生活。不可否认,在这一点上,艺术是生活化的。但书法不同,书法从它诞生那天起,就一直是作为附属艺术游离于文字之上,中国人记录文明、传承历史的一种载体上的精神华彩。它很难像其它艺术那样,诸如文学、绘画等去表现或再现生活,因此可以说书法是来源于文化,而又服务于文化。那么,学习、创作书法注定要遵循它特定的艺术规律。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大量的经典碑刻和墨迹就是学习研究和创作以及发展书法的唯一源泉,对其欣赏、品读以及评判的审美尺度都是建立在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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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日:“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乐?惠子日:“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日:“请循其本。子日‘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