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人喜欢上了把衣服刷成个古铜色,当然还有脸,不能不要脸,往广场或是路上那么一站,号称行为艺术。你想叫他艺术,那就艺术吧;可这艺术紧跟市场节奏,成了乞讨和强行要钱的道具,真TMD侮辱了艺术这两个字。
鄙人在济南也上过几年的学,学的就是“艺术”。大约九八或九九年吧,山工艺一伙计,赤身裸体(关键部位有遮羞布),糊满报纸,站在文化路上装木头人。媒体采访,人家说是行为艺术,是为了宣传环保是啥的,总之是有主题,且主题是好的。众人皆目瞪口呆,称其奇人或怪人。
就这么几年,这行为艺术就遍地开花,洒满齐鲁大地了。在外国,人家一个鼻孔穿三圈,嗓子眼再钉个丁,头发盘成粪堆状,美其名曰行为艺术。俺真不敢苟同,那鼻子都拽的天天拉拉鼻涕,还有什么艺术,什么美感可言?国人比较爱惜自己,一般不作践自己的身体,不过也禁不住想要搞点“艺术”。化装个济公、倭寇,捣弄个八戒、武松……别说,弄那一身古铜色,很真蛮吸引人。可这能叫艺术吗?别说还散发着铜臭味。
这行为艺术怎么来介定,有“专家”来解释。可既然不仅是行为,还要叫艺术,那这艺术总的有点主题吧,有个方向吧,这主题或方向是不是还应该是正面的、健康的?可这弄了一身脏习习的叫什么艺术,化装成个倭寇、八戒想要表达什么?如果表达不出什么,那能叫什么艺术,顶多不就一耍宝吗!
耍宝就耍宝,耍宝也有好玩的,也有能给人带来快乐的。可你这披着行为艺术的羊皮,背后露出狼的牙齿和大舌头,真他什么的让人恶心。在五四广场见过多次,两个人弄了一身黑不拉济的衣服那摆酷,着实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好奇者禁不住上去触摸,并照相留念。这一照相就出故事了。人家把手一伸,照相拿钱,一张十元。这边也不愿意了,十元?这不成了国家一级风景区的价格了?于是争吵再所难免,最终都是照相者认了这十元、二十元的,谁让咱太过热情呢,看看不就行了。前段日子,青岛的两位所谓行为艺术者不是都艺术到济南的泉城广场了不是,结果伸手索取钱财被拒绝,差点耍小哥脾气,哎,这丢人要有个限度,家门上耍耍酷就罢了,跑个济南去耍宝,你说,这耍的那门子宝吗!
本来对这事,俺一般也就一笑而过,不愿多加言语,可是昨天在啤酒城里的一幕,让俺觉得,这行为“艺术”就是一社会毒瘤,此瘤不除,后患无穷。在啤酒城里,四个将军服模样的衣服摸成古铜色的青年,向过路游客展示各种姿势,引起众人围观,有好奇者上前合影留念,照完后,四人便身手索钱。一对外地老人带一七八岁小姑娘路过,小姑娘禁不住非要合个影。照了一张后,三人准备离去,这是刚才合影的行为者立即用木枪拦住了他们,并身手说,十元。老人十分诧异,说,我们就照着玩玩,你们也没说要钱啊?行为者一言不发,拦在前面,摆摆手说,十元!两人吵吵了几句后,另一老人拿出五元塞到行为者的手中。说五元行了。行为者两腿一分,伸出五个手指摆了摆手。老人说,你早说要钱我们就不照了。又吵吵了几句,不欢而散。
一对外来游客,满心欢喜的来青岛旅游,玩啤酒城,却遭遇到这样行为者的隐性敲诈,不知道会他们会对青岛留下什么样的印象。美丽的岛城风光是否会被这些行为者大打折扣?而这充满铜臭的着装和行为又是否属于非法,照相获利,办证了吗你?交税了没?
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合理的处理好这种大刹风景举动,那些行为者也要有点廉耻心,别以为图了一脸的黑灰,就不脸红。这种行为根本就不配叫行为艺术,简直就是玷污了艺术二字,而且也不能单纯的叫行为,而应该叫违法、违背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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