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展示甘肃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资源,大力宣传丝绸之路文化,为实现“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人民日报社和中共甘肃省委联合举办“丝绸之路·绚丽甘肃”全国书画大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书画作品。
一、大展组织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社、中共甘肃省委
承办单位:人民日报社文艺部、甘肃省委宣传部、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甘肃省书法家协会
支持媒体:人民文摘、环球人物、新闻战线、国家人文历史等
二、征稿时间
2013年12月26日—2014年3月30日
三、征稿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华夏文明,宣传丝绸之路文化,重点展示甘肃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体现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和崭新风貌的优秀书画作品。
四、征稿细则
1.征稿对象:全国书画家及海外华人书画家。
2.作品要求: ①书法类:书体不限,真、草、隶、篆、行均可(草书、篆书请附释文)。②美术类:国画、油画均可,题材不限。③书法作品尺幅不限、绘画作品不超过八尺,书法、绘画作品限投稿3幅,无需装裱。油画作品需绷框。④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写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
3.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他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4.本届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展作品原件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不退稿。
5.主办单位有权将参展作品用于大展宣传、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画册、公益广告以及其他方式的相关宣传、推广,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本活动公告解释权归大展组委会。
五、作者待遇
1.入展作品名单将在《人民日报》上公布。优秀作品将在《人民日报》刊登,其他入展作品将在人民网、《人民文摘》和甘肃当地媒体刊登。作品征集结束后将举办作品展。
2.评选优秀作品10件,向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为1万元(税前)。
3.评选入展作品50件,向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为1000元(税前)。
4.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奖金、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后发放。
六、作品寄送
地 址:北京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5号楼123室,信封上注明“丝绸之路·绚丽甘肃”全国书画大展组委会(截止日期以收到作品为准)
邮 编:100733
联系电话:010—65368764
“丝绸之路·绚丽甘肃”全国书画大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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