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有这么一位中国人,他以英文书写的作品,长期位列美国畅销书榜首。并且,他还三次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他写作的《生活的艺术》一书,在美国不仅被重印40次,并且还被译成法、意、荷等多国文字,成为欧美上层的“枕边书”。
同时,他也倍受争议,他提倡的“幽默与闲适”引得左联作家不满。鲁迅称之为“麻醉文学”。
他,就是林语堂。首位以英文写作名扬海外的中国作家。
他是推动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先驱者之一。
林语堂曾在自叙里说自己: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
然而,在东西文化游刃有余的林语堂也曾有过自己的迷茫,他自嘲自己是:“一捆矛盾”。
林语堂的矛盾可以说是伴随着家庭出身就有的,也可以说是伴随着中西文化的碰撞而来的。
1895年,他出生于福建漳州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祖母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父亲则是一个乡村牧师。
这个家庭不同寻常的是,家里墙壁上同时挂有基督教和儒家的对联。父亲一边带着全家去教堂做礼拜,一边在家里打铃上课,教授孩子们四书五经。
这看似矛盾的中西合璧的教育模式,为以后林语堂亦中亦西的文化观,打下了基础。
深受基督教和儒家文化影响的林父,眼界非常开阔。
他期望孩子们能走出小乡村,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有一番大的作为。他曾对孩子们说,“英国有牛津大学,德国有柏林大学,你们要到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去。”
为此林父曾卖掉祖屋又借银元供儿子读书,最后林家的四个儿子都上了大学。
其中,林语堂和二哥及小弟都考入了上海圣约翰大学,那是最有名的英文大学。后来,更是出现了四兄弟先后在厦门大学任教的奇观。
林语堂后来曾幽默地说,林家的人都很聪明,林肯和林黛玉不都是林家的吗?
林语堂受父亲影响很深。他称“父亲是当时前进的先锋。他是一个梦想家,敏锐、富有想象力、幽默,并且永不休止。”
在邻居家的孩子们背后都拖着一根长辫子时,林父却让林家的几个孩子都留短发。
林语堂对于早年的家庭生活和教育深怀感激。他在自传中写道:
“在造成今日的我之各种感力中,要以我在童年和家庭所身受者为最大。我对于人生、文学与平民的观念皆在此时期得受最深刻的感力。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康健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充满家庭的爱情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在这条件之下生长起来,没有人是走错的。”
充满爱意的家庭,给了林语堂一生的智慧和坚守道德的强有力的后盾。
父母的眼界就是孩子发展的天花板。没有林父的远见卓识,也就不会有林家四个孩子都能走出乡村成为大学教授的盛况。
林语堂17岁那年,考入圣约翰大学神学系。但是,天天读《圣经》的林语堂却越来越不信上帝。
他对英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觉得比家乡的土话好听多了。他还成了赛场上的体育健儿,参加了远东运动会。
林语堂晚年回忆说,圣约翰大学对他影响很深,使他对西洋文化和西洋生活有了基本的认同。
深受西方文化熏陶的林语堂,20岁时,以全校第二的优异成绩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应邀到清华大学任英文教员。一向以英文出色而闻名的林语堂,忽然发现自己的国学文化根基很差。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知识分子,他深感惭愧,发愤雪耻。
北平城的琉璃厂成了林语堂频频光顾的地方。琉璃厂里有很多古典旧书,书店的老板也多是落第的读书人,有极好的旧学根底。这些人就成了林语堂求教的老师。
在古典书籍中,他尤其钟爱《红楼梦》。《红楼梦》丰富了他对中国文化的见地。
他后来所著的《京华烟云》发表后,引起轰动,被称为现代版的“红楼梦”。
课余钻研中国古典文学和语言学的林语堂,终于有了不小的收获。
1917年,23岁的他发表《汉字索引制》,引起学术界轰动。北大校长蔡元培和钱玄同作序,与之共同发起“部首改变运动”,最后演变为“部首查字法”。
但是林语堂并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
他时刻谨记父亲的教诲,决心到国外的优秀大学,进一步深造。在清华执教三年后,他申请到半官费奖学金赴美留学的机会,携新婚妻子廖翠凤去了美国。
他先是在美国哈佛大学求学,后又赴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语言学。游学欧美四年,他系统地学习了西方文化,同时认识到中西文化的差异,萌发了改造国民性的想法。
1923年,林语堂回国,应胡适的邀请,到北大英语系任教授,同时兼任北师大教授及教务长。
国内,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新文化运动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一些激进的文化先驱对国家的落后和政府的无能,痛彻心扉,大力批判传统文化。鲁迅曾提出,青年人要少看或不看中国古书。钱玄同更是提出了“欧化中国”的主张。
刚刚接受西洋教育归国的林语堂,也自然而然地站在了鞭挞传统文化的这一边。
他以西洋人的观念来看中国,就觉得哪儿都不对。他曾列举49个西洋优于中国的例子,如“西方人懂得小孩心理,而中国人棍棒底下出孝子;西方人比较守时,而中国人散漫;西方老年人有英迈之气,中国少年有衰老之相……”
他说:“吾民族精神有根本改造之必要”。他成了鲁迅坚定的支持者和追随者。
曾恶补中国古典文化的林语堂,把庄子和苏东坡引为隔代知音。尤其是苏东坡的豪放、洒脱对他影响很深。这时的林语堂开始发表文章,提倡“闲适幽默”,批评北洋当局。
一向斯文的林语堂,还和游行的学生一起,拿着棍棒和石块与警察对持。
但是不幸的是,后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警察残酷地镇压学生运动。身为女师大教务长的林语堂含着泪去认领学生遗体。
林语堂悲愤异常,他写下了《悼刘和珍和杨德群女士》,称遇难的学生为“全国女革命之先烈”。随后,同在北师大任教的鲁迅,也发表了著名的《纪念刘和珍君》。
林语堂和鲁迅同时遭到了北洋当局的通缉,被迫离开北京南下,到厦门大学教书。但是不久,因教务长刘树杞的排挤,林语堂和鲁迅不得不先后离开。
后又经过辗转颠簸,林语堂携全家迁到了上海。
面对灯红酒绿的上海,林语堂思虑良久,决定以文为生。这时,他接触到了美国作家赛珍珠。赛珍珠在中国生活了十年,以《大地》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对中国文化十分感兴趣的赛珍珠,建议林语堂以英文写作的方式,向西方介绍中国人文风情。而此时的林语堂也对中国文化有了新的认识和反思。
于是,就有了《吾国吾民》的诞生。此书在欧美一经发表,就荣登畅销书榜首,且长久不衰。被认为是描写中国与中国人最公正客观的作品。
林语堂熟知西方人的阅读习惯,以幽默轻松的笔调,描绘了东方文化的神秘和智慧。打破了西方人对中国的刻板偏见。
他打开了西方了解中国的一扇窗。很多西方人是先知林语堂再知中国,知有中国之后才知有中国的灿烂文化。
林语堂成为了西方人眼中的明星。但是,他的幽默在国内却受到了左联作家的抨击。
《吾国吾民》也被嘲笑为“卖国卖民”。曾有位作家直接用英语问他,卖国卖民卖了多少钱?
他的挚友鲁迅也认为,在这个风雨如晦、动荡不安的时代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还写信劝他多译些英文名著才是正途。
曾自称是“一捆矛盾”的林语堂,在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中,他曾有过迷失。刚回国时,“所做之文,患哈佛病,声调太高”,处处不满。
但是,人生是复杂的,随着阅历的增加和反思,他又发现了中国文化的美。他从批评转为欣赏和接纳,他将此称之为“我之重新发现祖国”。
彼时,国内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愈演愈烈,左翼作家联盟逐渐占主导地位。而林语堂,既不愿随鲁迅那样的坚韧者同行,同时又不愿改变自己。
他认为,人生在世,除了政治、赚钱之外,还要有些别的东西来充实生活。
从现在的眼光来看,一个健全包容的社会,即需要像鲁迅那样的奋不顾身的“勇士”,也需要一些像林语堂这样的,站在比较超然的态度来传播中国文化的文人。
他曾说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他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
思想观念的差异,使他和曾经的密友鲁迅渐行渐远。
林语堂和鲁迅的恩怨一直备受文坛非议。但是,他和鲁迅之间纯粹是文化价值观的差异,并非世人想象的剑拔弩张。
鲁迅逝世后,林语堂写的悼念文章里这样说:“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加,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1936年,应赛珍珠的邀请,林语堂放下国内的文坛是非,携全家赴美国定居。启程前,他特地带上了苏东坡的书籍资料,他说,在国外,只要有苏东坡作伴,我就不会孤单。
苏东坡是他最喜爱的人物。随后他耗时三年,写成了《苏东坡传》。
在美国,他继续英文写作,宣传中国文化。他写的《京华烟云》、《生活的艺术》等都成了西方的畅销书。
尤其《生活的艺术》,更是被美国人奉为经典。曾经有一个美国人,看了这本书后,特地到唐人街,对见到的每一位中国人作揖。他说,感谢中国人,写出了这么好的书,使他知道了世界有这么美好的东方文化。
身处美国的林语堂,时刻保持着对祖国文化的自信。他对女儿说,如果有同学笑你和他们有些地方不一样,你不要自卑,因为我们国家的文化比他们悠久而优美。
林语堂在英国牛津大学的一次演讲上,曾说:“东方文明就像一个美人,并且在西洋最名贵的美人玛利亚之上,虽然这是一个麻脸的美人,近睹则百孔千疮。”
为什么这样说呢?林语堂解释说,身处国外时,昔日的抨击不满,却都变为宣传祖国的热情言辞,几乎转而成为一传播文化的外交使员。
当他远离故土,回望祖国,却比以往更加怀念、珍惜中国的美。
由于林语堂对中西方文化交流所做的巨大贡献,1946年,他获得美国威斯康辛贝路艾特大学的荣誉人文博士学位。
该校校长致辞:“林博士,东方学者,世界文士,您具有国际思想,您的卓越不凡的写作,以使您在世界上成为非官方的大使”。
这位非官方的大使,其对世界文化交流的影响迄今无人能比。
但当时国内无人认同,说他是卖国文人。
有些人认为,在国家内忧外患、生死存亡之际,你不写些反映革命斗争精神的文章,倒天天写赏雪品茶、幽默这些,不合时宜。
林语堂回道,我就是要不合时宜,我写的作品是要给更远的后人看的。
但是林语堂并没有把祖国的命运置身事外。
在抗战最艰难的时刻,他利用自己在美国的影响力,上下奔走,积极宣传抗日。
为了支持国民政府抗战,他曾将数万美元存在中国银行。谁料想内战时通货膨胀,他的美金变成了废纸。
但就是这么个不合时宜的林语堂,从1936年旅居美国30年,却一直没有入籍美国。
有人问他原因,他说,加入美国国籍,要跪在美国国旗下面宣誓效忠美国,这个我做不到。
他的女儿在香港居住,邀他到香港定居。他拒绝了,说,“看这些山,光秃秃的,这个殖民地的香港,到处飘着铜臭气,有什么好呆的!”
1966年6月,林语堂携妻子到台湾定居,在台北阳明山终老。
图|林语堂,廖翠凤伉俪返台,机场留影
林语堂的婚姻爱情观,也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五四”以来倡导爱情解放,个性解放。“毋有爱,宁愿死”。这是现代的爱情观。
但是,林语堂却说这是一种不成熟的爱情观,提出爱情是点心,婚姻是饭,不可能为了点心,而不要吃饭。
林语堂最爱的是初恋情人—一个同学的妹妹陈锦瑞。但是,因门第的悬殊,被女方父母棒打鸳鸯。
林语堂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痛哭几天,终于接受了现实。他说,爱情虽好,但是,不能为了点心,不吃饭,人生还是要走下去的。
后来,经由父母介绍,他和另一个同学的妹妹廖翠凤相恋。据说,两人初次相识时,在饭桌上,廖翠凤一直盯着林语堂看。事后廖翠凤说,好奇他能吃几碗饭。
文质彬彬的林语堂打动了了廖翠凤的芳心。也是两人有缘分,廖翠凤虽是富商之女,却不嫌弃林家的贫穷。
她说,穷点算不了什么?好在其父母也深明大义,没有横加阻拦,两人顺利地成了婚。
林语堂对妻子的通情达理深怀感激。他和妻子商量,要把婚书烧了,说,婚书只有离婚才用得上,我们不需用这个。妻子微笑着同意了。
一穷二白的林语堂用烧婚书的方式,表达了要与妻子白首相依的决心。
这以后的漫漫人生路,从国内到国外,再到台湾,林语堂也践行了自己的诺言。两人一直相伴终生。
新婚刚过的林语堂带妻子赴美国留学,在旅途中,廖翠凤得了盲肠炎,疼痛难忍。但是,廖翠凤却坚决不动用嫁妆,那是他们留学四年的生活费。后来,捱到了美国,他们才终于找了医生,给廖翠凤动了手术。
在国外求学的四年,由于经济拮据,生活开支都要精打细算,这一切都有赖于廖翠凤的精心打理。
林语堂在自传里这样写他们在国外的生活:
“我俩本是一对不识不知坦白天真的青年,彼此相依赖,虽有勇敢冒险之精神和对于前途之信仰,然而现金甚少而生活经验不足。我妻的常识比我为多,所以她可以把逐个逐个铜元拿在手上数数,借知我们可以在留在国外几天。”
终于,四年辛苦的付出有了回报。林语堂获得了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和德国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学位,学成归国。
回国后,林语堂先是到北大任教,后又辗转到厦门、上海。
他们的经济状况慢慢好转。一起走过患难的夫妻俩恩爱有加,形影不离。
据林语堂学生回忆,在上海东吴大学时,师母自己驾车送老师到校,然后开车到附近买菜。再开车回东吴大学,等老师下班。有时她也会约同学到府上饮茶小叙。老师口含烟斗,谈笑风生,师母有时也会加入我们的讨论中,她和老师都很风趣。
林语堂和妻子廖翠凤育有三个女儿。廖翠凤一心想为林家生个男丁,林语堂却宽慰她说,我和小女儿是双胞胎呢。
林语堂将三个女儿视为无价之宝,他给三个女儿起了很有意味的名字,大女儿如斯,二女儿太乙,三女儿相如。
他与三个女儿亲密无间,常常在一起玩游戏,共享童真快乐的时光。
图|林语堂与次女太乙、三女相如、长女如斯在纽约
和谐幸福的家庭给林语堂创作带来了无穷的动力。他曾说:“我也有福分得着妻子廖翠凤的陪伴和照应,由于她那温柔的指点和那具有女性特征的安排,我们家庭充满了爱和宁静,因此我可以安心工作。”
在他们金婚纪念日之时,林语堂给了妻子一个深情的吻和一个勋章,勋章上面刻了美国诗人詹姆斯·惠特孔莱里的《老情人》一诗: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对于他们的婚姻,林语堂很自信,他说:“我把一个老式的婚姻变成了美好的爱情。”
图|林语堂与二女儿林太乙在中文打字机旁
在民国时,很多文人大佬,争相抛弃原配,迎娶新爱。
但是,林语堂却选择坚守自己的结发妻子,珍惜眼前人。虽然,他有时还是会想起自己的初恋,但那毕竟是过去式了。
他把一个经父母之命的婚姻过成了一首浪漫的爱情诗。
图|1969年林语堂夫妇结婚五十周年,宴会中(阳明山故居)合切蛋糕
晚年的林语堂依旧笔耕不辍。1967年,他被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的研究教授,主持编撰《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
他还不止一次感叹,生命太美好了,生命太短暂了,我还有那么多事情要做。我恨不能长生不老。
这样的话出自一个学者之口,看似矛盾,实则表现了林语堂热爱生命、奋斗不息的赤子之心。
1976年3月26日,林语堂带着对尘世的无限依恋,逝世于香港,终年81岁。
后来林语堂的灵柩运至台北,埋葬于阳明山麓林家庭院后园。妻子廖翠凤经常来此陪伴他,直至她也最终离世,追随他而去。
台湾某报社发表社论,评价林语堂说:“尤可贵的是,其一生沉潜于英语英文,而绝不成为‘西化’俘虏,其重返中国文化的知识勇气,及其接物处事的雍容谦和不失为一典型的中国学者。”
文|南国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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