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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杂谈] “章法”怪象(周学良转)

已有 7379 次阅读   2012-05-09 09:37   标签书法作品  center  花鸟画 
  “章法”怪象
■斯舜威(周学良转)  

      很惭愧,我不会刻章,也不善钤章。有的时候书法写好了,要拿出去之前,会请懂篆刻、钤印的同事帮助代劳一下,一则偷懒,二则也确实可以从别人那里学到几招。日长月久,也渐渐悟出一些门道。一次画了几幅墨竹,盖上几方章,请一位擅长花鸟画的朋友过目,他表扬我钤印有“章法”了,我听了,感觉比他夸我画得好还高兴。我虽然不谙“章法”,但相信钤章应该有“章法”,这是毫无疑问的。
  最近看了几个书法大展,目睹千奇百怪的钤章现状,对“章法”不禁又有些迷茫起来。
  有的书法作品钤章之多,简直到了令人目瞪口呆的地步。他们或许信奉“以多为美”,以密密麻麻的印章来强化视觉效果,一件作品盖十多方章已经是家常便饭,盖数十方章的也比比皆是。有一件尺幅不过数尺的书法作品,前后钤章多达40余方,前前后后,但凡有一点空间,都钤上了大小不等的红印。我暗忖,哪怕这件作品不是“书法”,而是篆刻作品,恐怕印蜕也太多太密了吧?我问一位搞书法的同事:人们为何如此迷恋钤印?他说,恐怕是为了追求一种效果,比如一件古代流传下来的作品,不是盖了不少收藏印?以示流传有序啊!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主要原因,窃以为即使是“收藏印”,也要后人来盖才是啊!哪有自己盖满的做法?万一果真“流传”,又让藏家们盖在何处?再说,盖收藏印也有一定的章法,官方收藏章和民间收藏章都有约定俗成的规范,而眼前看到的似乎并不符合规范。记得小的时候,听一位乡间老学究说过“印不过三”,说是一幅书画作品上一般盖三方章就足够了。不知道此话是否言之有理,但因为小的时候记忆力特别好,所以一直记在心里,影响不小。现在看来,老学究确乎是“背时”了。
  同样令人不解的是钤印如同“满天星”,似乎是哪里有空就往哪里盖,或许钤印人有自己的“章法”,但我们旁观者却看不出所以然来。还有就是“以大为美”,书法作品的字并不大,盖的章却比关防大印还要大得多。有的嫌一方章不够大,便将同一方章组合起来,用四方、乃至更多,集成一方大章,远远看去,映入眼帘的首先便是那一方突兀的大红印章,总让人有一种喧宾夺主的怪异感。有一幅书法,在右侧用同一方闲章盖了20次,如同长蛇一样垂挂下来,毫无美观可言。
  印章艺术是中国书画艺术的有机组成部分,一件好的书法作品,必须盖上相应的印章,且要盖得适当,才能取得锦上添花之效。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吴昌硕的轶事,说是有一次一位买家求他画一幅画,他画好了,买家  上   门取的时候,吴昌硕拿出画,让儿子钤印,儿子钤得马虎,似乎没有法度,吴昌硕便给了儿子一巴掌,斥责道:好端端一幅画,被你毁了。竟予以撕毁,重画一张。这段轶事不知真伪如何,但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让我懂得钤印不当,就会毁了一件作品。事实上,在现实中人们对钤章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我曾看到过一个博物馆在一位书画大师捐赠的每一件作品上统统盖上该馆的大印,不论尺幅大小、空间疏密、原作钤印多寡,统统盖上同一方公章,以示自己对这些艺术品的所有权,大有乾隆皇帝遗风。有的盖得实在离谱,对作品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不知这位书画大师九泉有知,该作何感想?一些书家对自己的名章也似无尊重之意,我曾看到一个展览的一件书法作品没有落款,以名章代之,那名章却是盖倒了的。另一件也不落款,印章模糊不清,让人辨不出作者何许人也。据说不落款以印章代之,是一种新潮,但是我想,不管如何新潮,让自己的名章“倒置”、让人家看不清名字,总归别扭吧?
  的确,一件好的书法作品,应该书法、章法、文采、印章四者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好的印章、适得其所的“章法”,对提起整幅作品神韵、调整画面格局,必将起到画龙点睛的奇妙效果。在新的语境下,对钤章艺术有一些创新也未尝不可,但是,总归应该有一定的“章法”吧?对此,我全然是外行,写此文的目的,主要是抛砖引玉,求教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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