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神韵断想之三
把神韵当作诗歌创作的最高境界,首推清王士禛。
王士禛,(公元1634—1711)清代诗人。字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新城(今山东桓台)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出任扬州推官。后升礼部主事,官至刑部尚书。康熙四十三年(1704)罢官归里。王士禛论诗,以「神韵」为宗,要求笔调清幽淡雅,富有情趣、风韵和含蓄性。王士禛的五、七言近体诗最能代表他的风格特色。他不重视文学对现实的反映,大部分诗是描写山水风光和抒发个人情怀的,偏于对艺术技巧和意境的追求,是他的创作理论的具体体现。王士禛有词集《衍波词》,以小令为佳,但其成就逊于诗。著作有《带经堂集》,诗选有《渔洋精华录》,诗话有《渔洋诗话》,笔记有《池北偶谈》、《古夫于亭杂录》、《香祖笔记》等。其理论著作有《律诗定体》,他对古代诗歌声调韵律作了初步的归纳总结,对后世实有“抛砖引玉”之功绩。
王士禛之前,虽有许多人谈到过神韵,但还没有把它看成是诗歌创作的根本问题,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由于范温论韵之文不传,神韵的概念也没有固定的、明确的说法,只是大体上用来指和形似相对立的神似、气韵、风神一类内容。到王士禛,才把神韵作为诗歌创作的根本要求提出来。
他早年编选过《神韵集》,有意识地提倡神韵说,不过关于神韵说的内涵,也不曾作过专门的论述,只是在许多关于诗文的片断评语中,表述了他的见解。归纳起来,大致可以看到他的神韵说的根本特点,即在诗歌的艺术表现上追求一种空寂超逸、镜花水月、不着形迹的境界。神韵为诗中最高境界,王士禛提倡神韵,自无可厚非。但并非只有空寂超逸,才有神韵。《沧浪诗话?诗辨》:“诗之法有五”、“诗之品有九:曰高、曰古、曰深、曰远、曰长、曰雄、曰浑、曰飘逸、曰悲壮、曰凄婉。……其大概有二:曰优游不迫,曰沉着痛快。诗之极致有一:曰入神。诗而入神,至矣尽矣,蔑以加矣。惟李、杜得之。”可见神韵并非诗之逸品所独有,而为各品之好诗所共有。王士禛将神韵视为逸品所独具,恰是其偏失之处。
从神韵说的要求出发,王士禛对严羽的“以禅喻诗”或借禅喻诗深表赞许,同时更进一步提倡诗要入禅,达到禅家所说的“色相俱空”的境界。他说:“严沧浪(严羽)以禅喻诗,余深契其说;而五言尤为近之。如王(维)、裴(迪)《辋川绝句》,字字入禅。”“唐人五言绝句,往往入禅,有得意忘言之妙,与净名默然,达摩得髓,同一关捩”。还说:“诗禅一致,等无差别。”认为植根于现实的诗的“化境”和以空空为旨归的禅的“悟境”是毫无区别的。而最好的诗歌,就是“色相俱空”、“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逸品”(《带经堂诗话》)。从诗歌反映现实不应太执著于实写这一点讲,他的诗论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从根本上来说,他是以远离现实为旨归的。
从神韵说的要求出发,王士禛还一再强调创作过程中“兴会神到”的重要性 (即严羽所谓“兴趣”,参见“兴趣说”)。他说:“大抵古人诗画,只取兴会神到。”又说:“古人诗只取兴会超妙。”认为创作是“一时伫兴之言”,“伫兴而就”的(《带经堂诗话》、《渔洋诗话》)。诗歌创作不是理念的产物,当然应该“兴会神到”,有感而发;但一时的“兴会”只有来自于广博深厚的生活阅历,才是有意义的。离开了这些根本条件仅仅强调一时的“兴会神到”,便只可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也必将导致艺术远离现实的倾向。
从神韵说的要求出发,王士禛还特别强调冲淡、超逸和含蓄、蕴藉的艺术风格。关于冲淡、超逸,如他曾赞扬孔文谷“诗以达性,然须清远为尚”的主张,于明诗特别推崇以高启等为代表的“古澹一派”,评论诗人标举““逸品”《带经堂诗话》、《渔洋诗话》)等。他对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也专门推许其中“冲淡”、“自然”、“清奇”三品,强调“是三者品之最上”,而根本不提“雄浑”、“沈著”、“劲健”、“豪放”、“悲慨”等品,这就更加发展了《二十四诗品》中注重冲淡、超逸的美学观点。关于含蓄蕴藉,如他反对诗歌“以沈著痛快为极致”,一再强调严羽的“有尽而意无穷”和司空图的味在“咸酸之外”、“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等,并认为“唐诗主情,故多蕴藉;宋诗主气,故多轻露”(同前)。最明显的是他对几首咏息夫人诗的评论,认为杜牧的“至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是“正言以大义责之”,颇不赞成;认为只有王维的“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更不著判断一语,此盛唐所以为高”,这就更进一步发展了严羽的“不涉理路,不落言铨”的观点。
正因为如此,所以王士禛选《唐贤三昧集》,竟不选李白、杜甫的诗。名之曰仿王安石《百家诗选》之例,实际上是不欣赏李、杜的诗。赵执信的《谈龙录》就曾说他“酷不喜少陵”、“又薄乐天”。翁方纲的《七言诗三昧举隅?丹春吟条》也说他“独在冲和淡远一派,此固右丞之支裔,而非李、杜之嗣音”。这是有充分根据的。如他曾反复推崇王维、韦应物诗“趣味澄夐”,并说过:“韦如菩萨语,王右丞如祖师语也。”据李重华《贞一斋诗说》的记载,他曾见到王士禛私下信手涂抹杜诗,因此曾指斥他为“矮人观场”。不仅对于李、杜,对于其他许多现实性较强的诗人如白居易、元稹、刘禹锡、杜牧、杜荀鹤、罗隐等,也都一概采取排斥、指责的态度。如他借司空图的话,指斥元、白“乃都市豪”;认为刘禹锡的名句“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等句“最为下劣”,认为杜牧、杜荀鹤的诗都是“恶诗”(《带经堂诗话》)等等。这充分体现了他的论诗旨趣。
在王士禛之前,由于明代前后七子的复古主义运动,言必汉、魏、盛唐,造成了诗走向肤廓、貌袭的流弊,而公安派矫正前后七子之失,其弊又流于浅率。王士禛企图矫正两派之失,提倡神韵说,倡导诗应清远、冲淡、超逸,在表现上应含蓄、蕴藉,出之于“兴会神到”或“神会超妙”,片面地强调诗的空寂超逸、镜花水月的境界,反对现实性强的诗歌及沈著痛快、酣畅淋漓的风格,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吸收并进一步发展了司空图、严羽理论中所包含的消极因素,导致诗歌走上脱离生活、脱离现实的道路,抹煞了诗歌的积极的社会作用。王士禛曾赞扬有些诗“皆无香火气”以为可贵。别人对他的称赞也有不少集中在这一点上,如施愚山曾对他的弟子称赞他说:“子师言诗,如华严楼阁,弹指即现,又如仙人五城十二楼,缥缈俱在天际。”(《带经堂诗话》)这些,正好说明了王士禛神韵派诗论的实质。王士禛自己的创作也证明了这一点。他的诗,多描绘自然景物,如《真州绝句》、《藤花山下》、《江上》等,刻画景物很工致,并富有诗情画意;但是,除早期作品外,反映人民疾苦或现实性较强的诗很少,而且常常有意无意讴歌升平景象。这与他的诗论是完全一致的。
翁方纲曾说:“渔洋所以拈举神韵者,特为明朝李、何一辈之貌袭者言之。”(《复初斋文集?坳堂诗集序》)但是以这样的理论和创作实践,企图纠正明代七子之弊,是不可能将诗歌引向康庄大道的。因而他的诗和诗论曾遭到当时和后人众多的批评和讥议。吴乔曾说他是“清秀李于麟”《答万季诗问》),意谓其诗作不过比后七子之一的李攀龙较为清秀而已。袁枚也为说他“喜怒哀乐之不真”并说他的诗和方苞的散文一样,“俱为一代正宗而才力自薄”《随园诗话》)。甚至连同样标举神韵、不同意对“口熟渔洋诗,辄专目为神韵家而肆议之”的翁方纲,也不赞成王士禛关于神韵的见解,批评他“犹未免滞迹”(《复初斋文集?坳堂诗集序》),“不免堕一偏也”《复初斋文集?神韵论》)。翁方纲认为“神韵者,彻上彻下,无所不该,”王士禛仅以空寂言神韵,“徒自敝而已矣”(同前)。这个评语应该说是中肯的。各种风格的诗,都应有神韵,并非只有“逸品”才有神韵。
风格与神韵是艺术关系密切两个概念,风格:一个时代、一个流派或一个人的文艺作品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方面所显示出的格调和气派。风格不同于一般的艺术特色或创作个性,它是通过艺术品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更为内在和深刻、从而更为本质地反映出时代、民族或艺术家个人的思想观念、审美理想、精神气质等内在特性的外部印记。风格的形成是时代、民族或艺术家在艺术上超越了幼稚阶段,摆脱了各种模式化的束缚,从而趋向或达到了成熟的标志。神韵,是指艺术品所达到的最高境界。风格是区分艺术品个性的,而神韵是区分艺术品的等级的。风格突出成熟的艺术品一般的都有神韵,而有神韵的艺术品一般也都有风格特征。
南齐、唐,以“神韵”品画,宋清以“神韵”论诗,以“神韵”论书法又起于何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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