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神韵断想之十七
书法艺术以艺术化了的汉字形象来表现人的思想、品格、情操,及审美观,从而达到美的艺术创造。
有人将书法艺术基本表达形式笔墨称之为抽象艺术。汉字是具象的,其表达的意思是确定的,书法就是在写字,字就是具体的表达单位,人们在欣赏书法作品时,首先读的是文字的内容,可是很多人面对一幅书法作品却不知道如何欣赏,不知道书法作者在表现什么,表达什么?按说有文化的人,读了作品的内容,就应该读懂了作品,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这关系到人们欣赏作品到底欣赏什么,是欣赏汉字的表面语言所表达的意思呢?还是欣赏别的东西,除了汉字字义之外,书法还有没有自己的表述?弄清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书法欣赏问题,同时也关系书法艺术语言到底是什么?书法作者依据什么去表达?用什么去表达?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的是书法不仅仅是写字。而是一种在汉字的基础上进行的艺术表达,书法是写字,书法又不是单单为了写字。只有弄清楚这个问题,书法人才算是登堂入室。
同一幅书法作品,让众多的人来写,尽管写的是同一内容,同一个字,同一首诗,不同的人会写出不同的书法作品,汉字内容不变,而书法作品的艺术表达却不同,这说明汉字语言与书法艺术有关系,但不是书法艺术的基本语言表达单位。 什么是书法艺术的语言基本表达单位?这是我们要探讨问题的根本所在。
这就回到文中的第一句话,书法艺术的定义是,“艺术化了的汉字形象”,它不是汉字本身,而是“艺术化了的汉字形象”汉字结构是汉字的基本单位,书法语言基本表达单位是什么?是笔墨!我们拿人人皆知的“永字八法”为例:永字八法 中国书法用笔法则。以“永”字八笔顺序为例,阐述正楷笔势的方法,永字八法其实就是「永」这个字的八个笔画,代表中国书法中笔画的大体,分别是「侧、勒、努、趯、策、掠、啄、磔」八划,以诸宗元所著《中国书学浅说》一书解说较为明了。
(1)点为侧(如鸟之翻然侧下);
(2)横为勒(如勒马之用缰);
(3)竖为弩(用力也);
(4)钩为趯 (跳貌,与跃同);
(5)提为策(如策马之用鞭);
(6)撇为掠(如用篦之掠发);
(7)短撇为啄(如鸟之啄物);
(8)捺为磔(磔音窄,裂牲为磔,笔锋开张也)。
在这里为什么书法家要把汉字的八个笔画重新给予解释,是画蛇添足吗?不是!这是书法家已经意识到汉字表现的结构单位是笔画,而书法表现的结构单位与汉字是有区别的,书法强调的是生动的,是鲜活的,是有勃勃生机,是生命体的一个部分,在书法家那里,点不再是点,而为侧,“如鸟之翻然侧下”,是空中的一个美丽的飞翔体,轻盈而鲜活,这是上、左、右的点,还有人说是千钧坠石,这是下面的点;横为勒,如勒马之缰绳;像一匹奔驰的骏马,突然被骑手勒住,那缰绳承载千钧之力;竖为弩“用力也’,就像紧绷的弓絃,无一处不着力;钩为趯,“跳貌,与跃同”,勾就像向上跃动;提为策“如策马之用鞭”,扬鞭策马,谓其疾;撇为掠“如用篦之掠发”,就像梳理头发一样,顺势而掠;短撇为啄,“如鸟之啄物”,准确而迅捷;捺为磔(磔音窄),裂牲为磔,笔锋开张也!这是一笔外拓笔法,既舒张又要有度。这虽然是楷书的笔法,它已经在强调书法语言的表达,强调灌注在书法笔墨里“神韵”!到行书、草书书法语言表达更丰富,更自由,更灵动。
何谓“汉字形象”?书法意义的每一个汉字是一个规定的基本元素,而形象是丰富多姿的,是书法人表达的终极目标。就如同一个人,除了生理学意义上的人,每一个人都会显示不同的气质,如:高雅、文静、活泼、老成、生涩、豪气,粗犷、猥琐、俗气……,人的外形有高矮胖瘦……,面色有黑、白、红润……,这些就组成了千千万万的不同的人的形象,人的形象有外在的,有内在的,表里一致的美才能算完美。在表里之间,内在的气质是主要的,外形是表现彰显内在气质的,有一个好的美的的外形,又有美的内在气质,那是完美的结合。像王羲之的《兰亭序》;外形有缺憾,但内在的气质美,英气逼人,雄姿英发,像《祭侄稿》《黄州寒食》……;外形美而内在不足,如陆柬之的《文赋》赵徽宗的“瘦金体”……;当然,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内”及“体、法、神韵”无一可取之处的更不值一谈了。从人的形象中去体悟书法的形象,是比较切题的。
人的形象表述是规定性的,是约定俗成的,而书法的表述好像是人们一会半会说不清楚,这是因为作为书法语言的通行还仅仅在书法界内部,对大多数人来讲是屏蔽的,是读不懂的。
作为书法的基本表达——笔墨,是假定性点画语言。笔墨点画语言的性质是人为假定性的,《石涛画语录》中说:“太古无法,太仆不散,太仆一散,而法立矣。法于何立?立于一画。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见用于神,藏用于人,而世人不知……此一画收尽鸿蒙之外,即亿万万笔墨,未有不始于此,而终于此,惟听人之握取耳。”当人们落笔之后,尽管的一个简简单单的“一”字,却立于这一笔,笔有:点横竖撇捺折…… 墨分:浓淡干湿枯,这正好是书法作品的语言系统,其中点横竖撇捺折是纸上的点画笔迹,。浓淡干湿焦为墨色色阶,由此可知,书法作品的语言形态不过是笔法的点横竖撇捺折,墨法的浓淡干湿枯,墨痕之间千变万化的不同结合方式而已。在书法中,笔即是墨,墨即是笔,笔墨不可分,每一墨痕,是笔又是墨。
假定性笔墨语言的性质
第一,假定性。因为笔墨点画语言是人为假定性的,点横竖撇捺折只存在在汉字结构中,是在象形字的书写中不断变形,抽象出来的,是一个独立的特殊系统,是人为创造的。所以这一语言系统区别于汉字系统而独立存在,没有客观性的参照系统。虽然它最终可以象形会意,表达真实的含义,通行在一定的范围内。
第二,非个人性。笔墨是由长时期的历史所形成的共同的视觉规定,由于这种语言逐渐地被使用者和欣赏者所认同,以至最终在历史上定型为一种民族书法的独特语言。因此它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是哪个人的突发奇想,任何人都无法以个人的意志去改变笔墨既定的语言系统。你可以不学习这种语言,但却无法否认它的事实上的传播力量。它有精典,历代的书法作品;还有理论,历代的书评,就连草书都有自己的字典,规则,它有自己的传承使用共同的程式。在中国书法中,一个书法家从独创一种笔墨单词到这个词被最终认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而最终认可的标志就是大众性的效仿,这也就意味着这个词已进入了书法字典。
第三,独立可赏性。因为笔墨自身的人造性质,书法笔墨及笔墨组织形态本身已经与艺术的一般定义无二,加之笔墨的功力韵趣、及不同笔墨组织的匠心,使笔墨具有了独立于造型、赋色及精神性蕴涵之外的可赏性。
假定性书法语言笔墨的拟人化
笔墨这种假定性语言的多重性格有些叫人捉摸不定。对比色彩语言来说,它显得更加抽象而远离尘世,然而比起真正负载意义的符号语言来讲,它又可以说是十分具体并与表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它的表现与感知在具有视觉生理基础的同时,又与肌肉运动生理多有相染,但就其本质上来讲,它还是根于心、使于气、转于腕、运于手、借于墨、成于纸的一种有灵魂没肉体的符号语言。如果不与汉字形象接轨,笔墨或许要成为一个无家可归的幽灵,而中国书法以一种充满悟性的方式将抽象的假定性符号附着于具体的事物之上。
第一,笔有“四势”,给予笔墨以“筋骨肉皮”,使游于气的笔墨符号获得一种肉胎凡身。我们可称之为笔墨的拟人化。如清代布颜图《画学心法问答》中云:“笔墨相为表里,笔为墨之经,墨为笔之纬,经纬连络,则皮燥肉温筋繵骨健,而笔之四势备矣……一笔之中,初则润泽,渐次干涩,润泽者皮肉也,干涩者筋骨也。有此四势者谓之有气,有气谓之活笔,笔活画成时亦成活画。”这是在谈画,书画同源,有相通之处,颜筋柳骨,粗笔为肉,为肥,润枯为皮。意连为气,耐人寻味为韵,精神抖擞、生气勃勃为神,有神韵者则为极品。
第二,在现代心理学中有一种让观者以一个任意形状进行自由联想的心理测验方法,中国书法笔墨也有一种类似的联想方式,如千里阵云、万岁枯藤、惊蛇入草、飞鸟出林、锥划沙、虫蚀木、屋漏痕、折钗股、高山坠石、担夫争道、舞剑器、目蛇斗、水上飘等等。这些都是人们认识自然社会的感受,还有鹤膝、蜂腰、墨猪等。这种联想有别于心理测验的自由联想,因为自由联想是无目的无限制的,而笔墨的联想是有限制的目的性联想。你只能想这一个事物,不许别作它想,这一事物又是被某些前辈大师成功地联想过的。这种联想有别于自由联想的另一方面是它有审美标准,用理想的事物来规定笔墨符号的审美取向。换句话说,中国书法用一种美好的事物来规定抽象符号,因而笔墨语言符号成为了这种自然事物的类似物,使非自然的符号自然生命化了。
中国书法家不但表现了无所不在的卓越而独特的自然观、文化观,而且再度体现了一种无所不在的中庸哲学观。不像西方现代绘画某些毫无生命的符号抽象(如蒙得里安),中国画家不能容忍机械的东西。所以,他使人工化的非自然性的符号自然生命化,使符号带有生命感。这颇有些像现代流行家具中的密度板用木皮贴面,使人造物获得一种自然的感觉。本来书法笔墨符号有绝对抽象的特征,然而中国式的思维方式却把它导向一种自然的生存状态。书法是人创造的,是给人欣赏的,他的形象的创造与自己的文化传统,文化心理,文化审美习惯是分不开的,人的主观感受,人的情感都在作品中有不同程度的反映,无论是创作,还是欣赏,都赋予书法作品审美内容,这样笔墨的假定性人为的作了规定。笔墨的人为假定性、非个人性,以及独立可赏性,使笔墨符号系统的自身完善性与封闭性不断加强。笔墨自身的动作性,为书法创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其不确定性,又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一种不注重笔墨指代意义的玩弄笔墨的行为。这是很多人弄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玩意,也宣称是书法艺术,这么做只能使书法误入“为笔墨而笔墨”的歧途,将导致笔墨功能的萎缩。
笔墨的假定性使这个无家可归的游子必须依赖于主观,而把触角伸向客观世界。虽然它不是从客观中来,但它的存在意义却在于它所具有的客观指代的功能。首先,它必须最终落实为客观的、具象的形式。其次,它必须依赖于一个客观的描述,观者才可能指认笔墨所表述的是什么。它还必须有客观本身无法取代的主观性功能,笔墨才有可能成为普遍存在的语言背景所认可。再次,笔墨的语言主观色彩越浓,其表现品味越高,但必须遵守书法原则,审美原则;反之,笔墨这种人为假定性的主观语言符号,则越客观越准确生动,其表现难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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