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狗?喝酒?吸烟?嘬可乐?和不固定的女人恋爱,大骂生活是狗屎,还说书封上的推荐语都是胡扯?!是谁说文学大师就应当儒雅、谦虚、大气、不说脏话?
有几位二十世纪文学大师,他们不仅创作了世界名著,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小说奖,当中还有人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宗师”“20世纪文学标杆”“当代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拉丁美洲最有影响力的文学之声”“一代人的声音”……
谁曾想到,这些众多荣誉加身的文学大师,在生活中有着你绝对想象不到的样子!
欧内斯特·米勒·海明威(1899-1961)
保持不醉的超级酒徒
美国作家、记者
1953年普利策小说奖、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代表作《老人与海》
海明威经历丰富,他是斗牛士、战士、战地记者、间谍、作家、巨兽猎人、渔夫……记者称他为——“大佬”。常以硬汉形象示人的他,也像小男孩一样收藏小物件,书架上有木珠做成的长颈鹿、铸铁小乌龟、背后插着钥匙的玩具熊、拿着一对钹的猴子……
酷爱喝酒,因遇到一位摄影师滴酒不沾,说:“他是我遇到过最冷酷的人了。”
留着细密小卷的白胡子:“我圣诞节的时候就会把这鬼玩意剃了,以免碰上圣诞老人。”
自写作伊始,就一直保持站立写作的习惯。他在每天早上第一道光照进来的时候就开始写作。写作顺利时会满头大汗,停笔时会感到空虚又非常充实,“就像刚和情人做完爱一样。”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1899-1986)
双重人格的腼腆男人
阿根廷小说家、诗人、散文家、翻译家
代表作《小径分岔的花园》
博尔赫斯因为早产,视力不是很好,有高度近视,后来双目几近失明。因为看不见,小时候打架很少会赢。
生来第一眼看见的颜色就是虎皮的金黄,失明前最后能看到的颜色也是黄色。曾盯着动物园里的老虎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那是他唯一能看见的——一只黄色的老虎。后来,他写了一本书和一首诗,分别是《老虎的金黄》和《另一只老虎》。
严重失眠患者,即使吃安眠药也睡不着。
年纪越大越腼腆,害怕在公众面前讲话。
拥有双重人格——是作家的博尔赫斯和不是作家的博尔赫斯。那位不是作家的博尔赫斯,不喜欢是作家的博尔赫斯写的作品,也不允许家里有任何一本作家博尔赫斯写的书。
不觉得自己写了什么作品,也不认为自己是“天才”,那些给自己颁奖的人,都是“慷慨的、搞错了的好心人”。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2014)
爱喝可乐的总统偶像
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
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代表作《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不喜欢喝酒,喝酒的频率保持在每七年一次。可乐才是他的嗜好,接受媒体采访时,马尔克斯会边说边不停地喝着可乐。
美国前总统威廉·杰斐逊·克林顿是他的头号粉丝,两个人也是好朋友,马尔克斯说和克林顿在一起的时光总是最舒心的。
如果你问他:谁的哪部作品最能代表现代文学的发展趋势呢?他会没有丝毫犹疑地告诉你:《枯枝败叶》。这是他在1955年出版的处女作。
年轻时的他曾住在巴兰基亚的一家小旅馆里,这是当地最廉价的旅馆,付不起住宿费的马尔克斯常用手稿来作为抵押。妓女们会在这个小旅馆里接客,因此他一直想写出一系列关于妓女的故事,并于2004年出版了《苦妓回忆录》。
他认为获得诺贝尔奖唯一的好处,在于不需要排队。
喜欢洗澡,洗澡时才能迸发灵感,同时也等待着有人发明一颗吃下后就能洗好澡也刷好牙的小药丸。
罗贝托·波拉尼奥(1953-2003)
喜欢掉眼泪的孩子奴
智利诗人、小说家、散文家
代表作《2666》《荒野侦探》
波拉尼奥坚韧不催,没有任何事情任何人能伤害到他,直到他成为父亲,一切都变了,他突然丧失了刀枪不入的能力,再次出现了青少年时期经历的担忧和恐惧。一旦想到自己的孩子也会经历这些,就觉得可怕,不能说话,只能通过哭泣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他的父亲是智利南方的一位职业拳击重量级冠军,在父亲面前他唯一该做的事就是变得比父亲更强壮,否则就意味着选择成为同性恋。为了摆脱父亲对自己的影响,他想“杀死”父亲,为了不让自己影响到儿子,他让儿子“杀死”自己。
每次读到有人说自己的坏话,波拉尼奥就会哭,在地板上爬,抓自己,无限期停止写作,失去食欲。在离家不到三十米的海边散步,大声问海鸥: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没有伤害你!
不喜欢其他的猫猫狗狗,只喜欢自己养的母狗。
用朴实的方式赢得妻子的爱:为她煮饭,煮米饭,用不同的方法,煮米饭。
有几件觉得享受的事:看女儿亚历杭德拉的表演;在海边的酒吧吃早餐;边看报纸边吃羊角面包;看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文学、比奥伊·卡萨雷斯的文学、布斯托斯 · 多梅克的文学,以及做爱。
库尔特·冯内古特(1922-2007)
玩命吸烟的打字员
美国黑色幽默文学代表人物之一
代表作《五号屠场》《猫的摇篮》
冯内古特是一个顾家的男人,一个参与过二战的老兵,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烟民。从他14岁那年起便长期吸红牌香烟,他觉得吸烟是一种相当有保证、相当体面的自杀方式。
一次写稿时,无意地闻了腋窝。因此被冠上“吸纳夫”这个外号。
理科背景,化学专业,但大学时门门挂科,直到大三。
曾参与二战的他,有一个自己向往的葬礼:军礼厚葬、号手奏乐、国旗盖棺、鸣响礼炮、抬入圣地。
他有一个自认为是上乘的笑话,尽管大家都不觉得好笑:“为什么奶油比牛奶贵很多?因为奶牛不爱蹲在那些小瓶上。”
他说,腰封上的推荐语都是胡扯,谁看谁是疯子。
大卫·福斯特·华莱士(1962-2008)
头戴印花方巾的书呆子
美国小说家、散文家
2011年获普利策小说奖提名
代表作《无尽的玩笑》《苍白的国王》
华莱士热衷于头戴印花方巾,尤其在遛狗的时候。他需要与狗待在一起才感到舒适,才会有想要写作的感觉。他有两条杂交狗,主要血统是黑色的拉布拉多。
就写作而言,他认为自己唯一真正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用两根指头在打字机上打字——“打得又快又准,在我周围还没有人能超过我”。
他喜欢吸烟,尝试戒烟的次数大约有十次之多,每次都没有超过一年。戒烟对他来说最困难的事情是使他变得愚蠢。
他是网球选手,认为运动是某种形式的上瘾,还以网球学院背景创作小说,给《网球》杂志撰稿,想借此机会认识网球明星。
大学时期非常腼腆,没有加入兄弟会,也很少参加聚会。是周五晚上一直待到图书馆熄灯才离开,周日吃过早饭就去图书馆门前的台阶上等着开门的书呆子。
《百年孤独》(纪念版) [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 南海出版集团 | |
《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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