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非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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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猫传》上映前后,看到了不少蛮有意思的稿件,其中有多篇都在夸赞陈凯歌、陈红这对CP的角色互补——一个负责诗与远方,一个负责米面和汤,尤其是突出了陈红作为女强人的精明与能干,作为女性的伟大,对陈凯歌的成全。是她的烟火味,才成全了他的少年气,最大地保全了他的才华。
可是,在我自己看了《妖猫传》之后,再缕了缕陈凯歌自《刺秦》之后的作品序列,回头想想此般调性的言论,不由要叹息一声,还生出点啼笑皆非感。
(在看了《妖猫传》后,我写了篇《宫崎骏和陈凯歌,局限和自由》,有兴趣的请请戳标题。)
本来,任何一对爱人之间的事情,其实都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存在即合理,任何一对还在一起的夫妻、恋人,都自有他们的原因。
但抛开感情本身的问题不谈:陈凯歌和陈红这对CP在一起,从各自的事业角度看,到底是互相成全了,还是互相损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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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讨论这个问题:对于一个艺术家而言,ta最需要的,到底是一个管家,还是一个缪斯女(男)神?
我个人的答案显然是后者。
不是说艺术家身边不需要个类似大管家这样的角色,你我皆凡人,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难免有俗务、杂务要打点,可是,艺术家的立身之本,艺术家名垂千史的原因,终究是因为ta的传世才华与作品,而非一个被打点妥善的生活或者公司。
对于一个艺术家,或者此处更明确一点,像陈凯歌这样有艺术追求的导演而言,他最核心需要的,是一个能激发、滋养他创作才华的缪斯女神,而不是那个连剧组盒饭都在操心的女管家——前者具有不可替代性,后者其实具有很高的替代性。
能管事、可信任的制片主任重要,也的确难寻,可是难不过、也重要不过能在精神上滋养自己的soul mate。
陈凯歌的今日,不能不说与陈红对他近乎垄断式地“占有式管理”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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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制片人做得好,也是可以成为导演的缪斯的。比如施南生之于徐克。即便是今日两人已不再是夫妻,可仍旧可以一起拍档,一起合作。
不是因为施南生在片场会管钱、不浪费,或者撂得下脸面去谈投资,央求别人上映后包场买票(这都是被媒体写来夸赞陈红作为“优秀”制片人的例证),而是,施南生有她作为制片人该有的战略眼光,以及,能够整合八方资源的人格魅力与职业信誉保障。
施南生首先是一个独立的、杰出的制片人,她,不是站在徐克背后、只为徐克导演事业服务的“专职服务生”。她自己就是电影业内业绩骄人的女制片,她最大的资源不是徐克,而是她自己。
她无论何时出现在徐克身边,都是在精神上、气场上,能与徐克平起平坐的女人。
她知道徐克在电影创作上的所长所短——不是耻于谈钱、清高这种跟创作本身无关的短长,她理解他的梦想与能力边界,更有卓越的项目判断力,市场辨别力,作品优劣上的判断力,这才是顶级制片人该具备的战略眼光与核心素质啊。
自身素质过硬,才是一个制片人立足业内,备受同行尊重的根本。
说白了,好的制片人自己就要接近半个艺术家。
通常来讲,艺术家真的是有艺术家的样子和气质的。看看施南生这气质和气场。
即便是和林青霞同框,气质气韵也丝毫不输,甚至更有魅力。你从她的形象里,感受到的是一种很强的,由内而外的 character。
所以,即便到今天,施南生与徐克尽管已经离婚,施南生仍然可以在徐克身边当他的缪斯,做他的拍档,因为他们之间的链接已远超男女之间的情爱连接。很可惜,陈红之于陈凯歌并不是施南生之于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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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作为一个制片人,她最大的问题,一个是自我定位,二个是行业识见与格局不够。
她作为制片人的定位很清晰,是为陈凯歌服务的,而不是作为一个电影行业内的,把制片人真心当成一个独立职业来经营的职业意义上的“制片人”。
这样的一个出发点,已然决定,陈凯歌想做的项目,她都会从服务的角度去想,怎么帮他“圆梦”。她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具有独立项目判断意识与眼光的制片人。某种程度上,她的自我定位一直都没摆脱“陈凯歌的迷妹”心态。
而电视演员出身的她,在转行做了陈凯歌的专职制片人之后,也并不具备真正卓越的行业识见与辨别力。
翻翻她过往所有演艺履历,电影作品寡,电视作品众,自己挑的本子,除了《大明宫词》,基本都是流行款,没什么特别有艺术含量的。
陈红出演了不少琼瑶剧,上图为《梅花三弄》剧照。
如果陈凯歌是纯商业一路,陈红和他倒是会更搭。可陈凯歌一直还是个有艺术追求的导演。
陈红其实从来不是陈凯歌最理想的制片人。一是她的心态与自我定位,二是她的素质与行业资源,都决定了她很难成为真正顶级的制片人,也不是陈凯歌最理想的合伙人。
一个顶级的杰出制片人,不是在现场盯着今天的盒饭是不是发齐了,有没有浪费,员工的火车票是不是该买了——这些都是陈红津津乐道地拿来和媒体说的她作为制片人“很操心”的例子,而直接触动她想给陈凯歌当制片人的原因,就是拍《刺秦》超支了,因为严重浪费,最后两个人一起拿出积蓄把账给平了——可是啊,节约、控制成本固然是很重要,可这样的工作,你找个会精打细算的管家式经理人,都能给你做细致了。
这些,不是一个优秀制片人的核心竞争力。对项目的判断、对资源的整合能力,才是。
只是,从陈红例举的这些例子,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她作为一个制片人,她的思维和注意力带宽,被分配到了什么样的事务上。
她对一个项目的前景,一个产品的成色,并不具备卓越的鉴别力;显然项目运作的能力、打点行业链条上各种关系的能力、甚至是应对危机时的公关能力,都不够。否则,《无极》不至于从一个戏虐的“馒头血案”,演变为陈凯歌电影创作生涯中的一桩重量级“血案”。
迄今为止,陈红作为制片人最大的资源就是陈凯歌,制片人陈红也更像是导演陈凯歌资源变现的白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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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陈红这一边来说,作为一个曾经那么美丽,也曾经很有潜力的女演员,以“演员陈红”的夭折作为代价去实践一个三流制片人,其实是蛮遗憾的。
陈红作为一个原先只以外形取胜的演员,到《大明宫词》的太平公主之后,可说上了一大台阶,有了质的飞跃。
她如果继续在这条路上精打细磨下去,她很可能会是一个很有潜力、拿奖拿到手软的优秀女演员。可她后来的演出,主要就是在陈凯歌的戏里做客串式的演出。
陈红在《无极》中出演满神
如果她继续和各类名导多合作,她的识见、视野、辨别力,可能都会不同,不整日高浓度地浸泡在俗务里,她的烟火气,也可能就不会那么重。
如今,陈红身上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烟火味太重了——一个烟火味太重的人,无论做什么,都恐怕是走不到最顶级的。
什么事情做到顶级,无论是在商业、还是政治、还是学术领域,在某种程度上,都算艺术家了。可陈红的身上,如今基本看不出艺术味。而她,还颇因此自得。
哎。
我也不认为一个烟火味重的人能真正滋养另一个人的艺术味,我甚至不认为因为我都承揽了那些烟火味的事儿,所以就能保全你的艺术味儿。恰恰相反,“嗅味相投”这个古语是很有道理的,如果不是我的艺术味超拔了你,就是你的烟火味终究会染我一身俗——俗在这里真不是贬义词,只是个中性词。
耳濡目染,那么愿意彼此接近的两个人,怎么能不彼此互相影响?陈凯歌再口说他一直少年初心不改,天真不改,《妖猫传》的商业野心和计算都昭然若揭啊。
如今,很可惜,陈凯歌已从一流的大师沦为一个杂念太多的二三流商业片导演,陈红则牺牲了自己的演艺事业,去做了一个其实与她能力并不匹配的制片人,还沾染了一身的烟火气。
她也许是更能干、更能操持事情了,但她并没有取得更杰出的成就。这之间,真是有差别的。
从这个角度说,不论陈红自己承认还是不承认,她的事业与职业生涯,其实是受损的。
多说一句,我是觉得,对于女人(也包括男人)而言,这种人生策略,即便是自己心甘情愿,但总是不那么明智。
且不说自己的人生价值实现这个层面,就说对情爱婚姻关系的维系吧,能给另一半做米面与汤的人多了去了,可能跟另一半一起谈诗与远方的却难得。一旦出现了一个能和另一半谈诗和远方的,你看ta是选择谈诗和远方的,还是选择做米面和汤的。前者的稀缺性远远高于后者,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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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这对CP组合,在陈红更紧密地捆绑了陈凯歌、成为他的专职制片人之后,陈凯歌也几乎是被陈红在垄断式的管理。
曾经让洪晃很担心的那些问题,陈红是不太用担心了。她可是总制片人。
而这些年来,陈凯歌有传出过红颜知己,哪怕是男颜知己吗?都没有。
如果陈凯歌是一个能源源不断自我更新的顶级艺术大师,能一人独上西楼,那也不是不可以。可他不是。
冯小刚在这一点上就很聪明,徐帆不是他的缪斯,但是徐帆对他也只是一根细细的小绳儿,远远地牵着,她对他的事业追求,介入地从没有那么深。
而冯小刚自知基础不佳,也知道徐帆做不了自己的缪斯,于是极其聪明地给自己挖了两块宝藏,拼命汲取营养。早期是王朔,后来是刘震云。这俩可都是(至少曾经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顶级的小说家、最有思想力的文化人之一。
王朔、刘震云就是冯小刚的缪斯男神。其中,刘震云对冯小刚近年的作品影响尤巨。可以说,没有刘震云,就没有今日的冯小刚——不仅仅是提供原著/故事这么简单(《手机》、《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莲》),还启发了他思想的深度、识见的宽度、格局的高度,甚至是一种思维方式与艺术鉴别力。
而严歌苓则是奉献了《芳华》给冯小刚的缪斯女神。
冯小刚对于这些大神的态度,最大的优点、也最不同于陈凯歌的地方是什么呢?谦虚、姿态低。
文工团美工出身、文化起点相对偏低的冯小刚一直有很强的学习者的心态。他当然也有自己的想法,比如电影《芳华》和小说其实内核已大相径庭,但冯小刚是个特别懂得如何把别人的好东西内化为自己一部分的聪明人。
相比之下,凯爷这些年还是太孤单了点。关于他身边人士的报道,我们除了看到陈红,还见过谁呢?
固然与陈凯歌一直以来自视甚高,生性清高有关,也恐怕与陈红过于紧密的捆绑有关。
前两天看了《道士下山》,不抱期望,却意外发现不错。个人之见,并不像网上被骂得那般烂,算是陈凯歌近年来作品里高水准的一部了。
再一看原著,徐皓峰(著有《逝去的武林》、《师父》等)。难怪。
阿城《孩子王》、李碧华《霸王别姬》,也都曾是陈凯歌的缪斯。可惜,人的辨别力下降之后,是连识别缪斯的能力都下降的,不稳定。
在陈凯歌和陈红这对CP组合里,陈凯歌在创作上的重要判断,可能主要得靠他自己了。
我总有个感觉,他们越是捆绑得紧,越是孤单和疏离,相对于这个产业、相对于这个世界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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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侯孝贤和朱天文。
他们算是彼此的缪斯了吧。两人之间的艺术共生,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知己情谊和情义,也早已超越世俗婚姻、家庭、男女情爱关系等。他们都是大艺术家,也都“干净”得不带什么烟火味。
不是说烟火味一定不好,但是,作到艺术家,或者任何领域里的大成者,一定是艺术味盖过了烟火味的人。
杨绛、钱钟书这样的学术伉俪,自然是最完美,生活上既能互相搭伙过日子,精神层面上又是能彼此成就的缪斯。
男女之间的关系,最高的境界就是这种了吧。
但如果不能两全呢?每个人的选择都会不同,就我浅见,自然还是彼此能激发自己成长的“缪斯”来得更重要啊。
你成长了,有能力了,米面和汤,还会是问题吗?
所以啊,从陈凯歌陈红这对彼此消耗的CP身上,我生出的感慨有如下几点:
1. 人啊,尤其是女人,还是先要努力把自己活成一个缪斯,不管是在哪个领域里。与其为男人做个二流的助手,不如做一个一流的自己。这样你对他的帮助,也反倒可能更大。“帮助效用”的核算,眼光要放远,目力要更深,很多时候隐形的帮助才是大帮助。单纯的助手或者管家这活儿,不由你干,也能找到别人干好。就好像曾经的张伟平之于曾经的张艺谋。
女人要有这样的眼光,男人也得有。不仅是眼光,还有胸襟与互相成全的情义。(如果当初陈凯歌看得到陈红身上的表演潜能,对自己不是太过于自负,也少点让陈红为自己个人服务、奉献的私心,包括多一点对外界的信任,陈红也可能不一定会走这条路。哎,忍不住还想说一句,陈凯歌是真爱陈红吗,还是更爱他自己?)
2. 男女之间,至少到了一定的层次之后,通常都是能一起谈诗与远方的,吸引力远大过一起吃米汤和面的。女人,别因为自己能给男人做米汤和面就那么沾沾自喜,这种不被意识到的危机,才是真正的危机。
3. 男女之间,即使亲如夫妻,也应该彼此有空间有距离,别彼此捆绑得过紧。一棵好树想要茁壮成长,总需要点空间,让自己的根伸展伸展,也总需要点来自广袤自然的阳光和雨水。
做彼此成全的伴侣,而不是彼此消耗和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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