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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知识] 行草书章法忌讳

9 已有 4504 次阅读   2012-02-20 20:32   标签书法  常识 

行草书章法忌讳

发表于:2011-06-08 08:05 | 分类:个人日记 阅读:(0) 评论:(0)

1、    无画眼:全篇显平,无神采,终下人一等。   
2、    无大破:全篇无大的留白,无破则无立。全篇则平淡无奇且有拥塞的感觉。
3、    无势:则伤神。全篇无流动的感觉,处处让人感觉到跌跌撞撞,此种心态极差。
4、    长横:如拦腰一刀,气势全断。横画长,则转换迟缓。
5、    多竖如束薪。直画不要太过,过则神态呆板。且同样的竖画让人感觉到雷同而无变化。
6、    忌平、散、挤、弱。平则无起伏变化;散则气势全断;挤则全篇无重点,嘈杂纷乱,不堪入目;弱则全篇无精打采。
7、    首行不正:作品首行之首字与尾字,要在同样的位置,否则整行歪斜矣。
8、    不熟:所书内容、意境、结字、连断、下墨、留白、画眼均要熟,勿抄书。行笔勿存思想,乃得放纵。书随心动,笔由心发。不熟者,处处断开,气息不通也。
9、    字字断开:字字分开者有散的感觉,虽单字极尽变化,然非高手。紧密者,互相揖让,此乃变化高手也。
10、 当连反断,当断反续,不识向背,不知起止,不领会转换。理论的错误运用所致,说起来头头是道,写出来却离题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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