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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论·研究] 孙过庭籍贯官职考

1 已有 925 次阅读   2012-01-03 17:14

——书法神韵断想之二十一

     关于孙过庭的籍贯问题。孙过庭自称吴郡,窦蒙注云富阳人,张怀瓘云陈留人。想必三种说法都是有其依据和道理的。

   吴郡:东汉永建四年(129年),分原会稽郡的浙江(钱塘江)以西部分设吴郡,治所在原会稽郡的吴县(今苏州),会稽郡仅保留浙江以东部分,徙治山阴(今绍兴)。吴郡所辖属县:吴县,娄县(今昆山东北),由拳(今嘉兴南),海盐(东汉治所在今平湖东南),余杭(今余杭镇),钱唐(今杭州),富春(今富阳),乌程(今湖州),阳羡(今宜兴),无锡,毗陵(今常州),曲阿(今丹阳),丹徒(今镇江)。。

  晋咸和元年(326年),司马岳被封为吴王,吴郡改为吴国。南朝·宋永初二年(421年),罢吴国,复为吴郡。大明七年(463),改隶南徐州。次年复归扬州。梁太清三年(549),侯景叛乱,攻占吴县,改吴郡为吴州。大宝元年(550)二月,复改吴州为吴郡。陈后主祯明元年(隋开皇七年,587年),析扬州地置吴州,治吴县,吴郡隶属吴州。祯明三年(隋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废吴郡,改吴州为苏州。隋大业元年(605),复改苏州为吴州。大业三年,又改吴州为吴郡。唐武德四年(621)平定江南,改吴郡为苏州。唐贞观元年(627),全国分为十道(道为监察区),苏州属江南道。唐天宝元年(742),苏州又改为吴郡。隶江南东道.唐乾元元年(758),改吴郡为苏州;又置浙江西道,苏州隶浙江西道。

   富阳: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置富春县。初置时幅员辽阔,辖境含今杭州桐庐、建德等地。属会稽郡。新莽始建国元年(9),改名诛岁。仍属会稽郡。东汉建武元年(25)复名富春。永建四年(129年),分会稽郡部分设吴郡,富春属吴郡。汉末孙坚、孙策就是出自富春而崛起江东,孙坚子孙权继业创建吴国,功垂后世。东晋太元十九年(394),为避简文帝生母太后郑阿春讳,更名为富阳。富阳历史上曾两度撤并。隋开皇九年(589)并入钱塘(后改钱塘)县,大业三年(607)复置。

   从上面资料看富阳是吴郡的一个县,富阳人称吴郡是以大地名称之,不矛盾。

   陈留(今河南省开封市陈留镇):春秋时郑地也,为陈所侵,故曰陈留,战国时魏惠王都大梁,即其地也。秦始皇一统中国后,废分封,置郡县,设立了陈留县,属三川郡治所在今开封陈留镇。汉高祖刘邦尝兵败于此,昭灵后是以死焉。。武帝元狩中分河南郡置陈留郡,逮至兴平中,董卓暴乱天下,魏武乃自此兴兵倡义。若以今天的行政区划而论,相当于今河南东至民权、宁陵,西至开封县、尉氏,北至延津、长垣,南至杞县、睢县之间的地区。其后,郡治屡有变更,但均未出今开封市境。

张怀瓘云陈留人,不应该是空穴来风,可能是孙过庭中年时期在陈留居住过。也可能是孙氏祖籍地 、出生地。终上,孙过庭祖籍吴郡富阳,后来又移居陈留,客死洛阳。

      关于孙过庭的官职问题。窦蒙注云“右卫胄曹参军”,张怀瓘云“率府录事参军”。两种说法也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应该说这两个官职孙过庭都干过。按照陈子昂所撰《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并序》简称《孙君墓志铭》(《陈伯玉集》卷六《四部丛刊》影印明刻本)看,这两个官职的先后顺序应该是“右卫胄曹参军”在先,“率府录事参军”在后且为最后。因为一般墓志铭所写的官职都是死者生前的最后一任官职。从孙过庭“四十见君”开始为官,到“遭谗慝之议”离官,前后算来十六年之久,相信任过的官职当不止这两个,这两个官职仅仅是史料中显示出来的而已。

      我们所知道的孙过庭所担任过的这两个官职都是军职。右卫属于皇帝管辖的军队,率府则属于太子管辖的军队。孙过庭的官职有多大呢?参考唐代的官吏制度,胄曹参军和录事参军均属于从八品。套用现在的军职则相当于团职的参谋、干事或协理员一类。

陈子昂《孙君墓志铭》中说:“值凶孽之灾,四十见君,遭谗慝之议”。 意思是:先生于仕途上的机遇特别的不顺。当先生学业有成的时候,赶上了国有大事,凶孽之灾延误了仕途。直到先生四十岁的时候这才有机会参加殿试见到了圣上。惋惜的是先生这一次没能考取。让人安慰的是虽然没考取却能被录用为官。先生的仕途很不顺利,干了十六年还是个“率府录事”。遇到了太子暴死一事,又有人借此机会说先生的坏话,诬陷先生,使得先生连“率府录事”这样一个小官也丢了。 “遭谗慝之议”,就是因为别人的不实诬陷之词丢了官。如果不是丢了官,那也就够不上诬陷了,仅仅是瞎说而已。这应该就是孙过庭的仕途的结束。“谗慝”又指的是什么呢?孙过庭官职是“率府录事”,是太子管辖的军队里的军职,遭诬陷丢官,看来一定与太子事件有关。查阅唐史,孙过庭入仕时的太子是李弘。李弘656年封为太子,675年暴死。当太子19年。这一时间段正好是孙过庭入仕的时间。按孙过庭“四十见君”一说计,当是显庆四年(659年)入仕。李弘死后,太子之争相当激烈。一朝天子一朝臣,原来的率府军队交由谁管?原来的那些军官谁能用谁不能用等问题马上就出来了。这些问题必然波及到原率府军队里的军官甚或士兵。这些人都存在着一个工作变动甚或去留的问题。孙过庭“遭谗慝之议”丢了官应该就是这件事。这一年即上元二年(675年)。如此说来孙过庭只当了16年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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