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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论·研究] 质朴与妍媚的艺术观

4 已有 1591 次阅读   2012-01-09 11:38

——书法神韵断想之二十七

质朴与妍媚一直是困惑书法界的一个大问题,他不仅影响书法创作的走向,还影响书法审美观的建立。一般讲人们对质朴与妍媚的评价是有明显的褒贬义的,这是褒质朴而贬妍媚。这与孙过庭的《书谱》中评者的观点是一致的。

《书谱》的原文是:评者云:“彼之四贤,古今特绝;而今不逮古,古质而今妍。”夫质以代兴,妍因俗易。虽书契之作,适以记言;而淳醨一迁,质文三变,驰鹜沿革,物理常然。贵能古不乖时,今不同弊,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何必易雕宫于穴处,反玉辂于椎轮者乎!

在这里初唐的“评者”是在寻找“今不如昔”的原因,就是因为“古质而今妍”这是人们普遍的一种认识,总认为今人不如古人,后人不如前人,一个方面是古人确有高人之处,是一座里程碑,一座奇峰,一般人是很难超越的。另一方面人们在情感上已经认同前人的神圣的地位,习惯上将前人排于前。就是在孙过庭那个时代也不例外,也没有打破这个俗套。在比较研究古今四位书法巨人时,初唐的总体倾向认为二王不如钟张,但是孙氏的过人之处就在于,尽管他在有时也附合世俗的看法,但又不同于世俗的看法,他独具慧眼地指出“且元常专工于隶书,伯英尤精于草体,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拟草则馀真,比真则长草,虽专工小劣,而博涉多优;总其终始,匪无乖互。”

     这是说:钟繇专工隶楷,张芝精通草体,这两人的擅长,王羲之兼而有之。比较张芝的草体王还擅于楷书,对照钟繇的楷书王又长于草体;虽然专精一体的功夫稍差,但是王羲之能广泛涉猎、博采众优。总的看来,彼此是各有短长的。”这种评价才是专业的,公允的。笼统的说谁比谁强是没有说服力的,只有经过具体的比较才能说明问题。书法的比较研究要从具体的作品出发,现在钟张二王的作品存世不多,真假难辨,现代人已经很难全面的对其进行比较,但从仅有的资料看,孙氏的评价是很精到的。

    初唐时评者的观点是很有代表性的,是代表中国书坛一种倾向,一种审美取向,在当时或后世的许多书论家眼中,“古质”往往是最重要的、最优于“今妍”的,是艺术追求之真理,轻妍媚重质朴成为中国书家的流行色,宋代黄山谷也是主张:“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直到清代的傅山提出“四宁四毋”的书学思想,即:“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直率毋安排”,把书法的审美取向天平倾向了质朴,同时开通了书法“拙、丑、支离、直率”的大门,把书法引入了歧途。在这里我们不讨论黄山谷、傅山的本意是什么,但他们客观上是“轻妍媚重质朴”推波助澜者,为后世的“拙、丑、支离、直率”提供了理论支持,致使很多人误入歧途,背离了书法美本质性的要求。直到现代很多人“狂怪丑”层出不穷,越走越远。书法界必须正本清源,还其本来面貌,以正视听。

   质朴与妍媚是书法上两种风格,魏晋及以前的书风都是在追求力量或谓力势,草创,晋唐以来,书风追求雅美,精致,成熟,如果把质看作是阳刚美的代指,那么妍则指向阴柔之优美。拙、巧并非对立相排斥之词,拙有可取之处,巧也自有其妙用,拙多于巧,简洁,缺省,删繁就简,古藤老树茅屋拱桥尤可爱,古朴中含浑厚,书之壮美动魄,巧多于拙,精巧,丰富,绚丽多姿,顾盼生姿繁花似锦夺人眼,艳而不俗,妍而有韵,书法之美可蚀骨。

   质朴是一种很自然的状态,我们往往来形容一个人,就是天真自然,心无旁念,任生命纵横往来。这样,质朴与自然有些相近,在那些天然的、非人为的、不做作,不拘束,不呆板,非勉强的,其都有质朴的特征,如态度自然,表情自然,文笔自然,动作自然|《晋书·裴秀传》:“生而岐嶷,长蹈自然。” 。在诗词等创作风格中。自然是创作风格之一,写出的诗词,不留雕琢的痕迹,不使人感到是做作之词,就可以称为自然。自然要求如实地表现客观事物与主官情感,以真情实景吸引人、感染人。在表现方法上,重天成,反生造,提倡质朴、清新,讲究本色、天趣,摒弃人工斧凿、可以雕琢的藻饰之美。李白曾用荷花出水作比来说明自然这一风格,他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荷花是美的,出在清水之上,天然而成,这才更美。(唐) 皮日休《五贶诗·太湖砚》:“求於花石间,怪状乃天然。” 谢灵运《登池上楼》中的“池塘生春草”,便被南宋人葛立方称为“浑然天成”。王安石《百家夜休》中的“欲别更携手,月明洲渚生”,写离别,又不忍离别,月照着洲洙,更加烘托了友情的深厚,抒情、写景都是所想、所见,不加雕饰,十分自然。(元) 杜仁杰 《雁儿落过得胜令·美色》曲:“不将朱粉施,自有天然态。”(清) 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二:“至所谓香炉峯者,极高峻。双峯左右立,天然如门。”门没什么奇的地方,双峰如门,尤如天然,才令人称奇。中国古代作家陶渊明、白居易等作品,都是自然风格的典范。 周而复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七:“她穿着一身浅蓝的布衣布裤……也没有任何修饰,可是朴素天然、出落大方。” 天然去雕饰,原汁原味,原色原香,显示生命的本质美,这是质朴最好的注脚。今人鲁迅提倡的“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的白描手法更与自然质朴相通。

   艺术贵质朴,这是因为“粉饰、做作、卖弄”会因文害意,影响艺术的表达,如其这样还不如白描的好。同时,质朴是表达的方式之一,是艺术风格之一,浓妆是美。淡抹也是美,浓妆不适宜,还不如不施朱粉,精雕细琢,巧夺天工,是艺术成熟的表现,是艺术的最高境界

    书法艺术也同此理,在早期书法中,起笔,收笔,行笔,都不像后来那么严谨有法,显得粗矿、拙笨、直率,时尔有缺笔,残笔、用后来的眼光看,笔法、结构不完整,但是他们中的优秀作品依然显示书法的本质美、自然美。质朴大气,自然纯真,厚重朴茂,这类作品的感人之处关键处是本质美,就如同一位健康朴素美女一样,健康和美是她的本质,朴素是她的外表,没有内在美,光有外表的朴素,只能是平庸、简陋、是丑,当质朴成为丑的代名词时,性质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妍媚是与质朴相区别的一种书法审美观, (汉) 边让 《章华台赋》:“尔乃妍媚遽进,巧弄相加,俯仰异容,忽兮神化。”这是形容美丽可爱的女子。曹植《洛神赋》:“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环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于是忽焉纵体,以遨以嬉。左倚采旄,右荫桂旗。攘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 这是典型的妍媚,曹植已把妍媚表现的无以复加。(清) 姚燮 《春江曲》:“千枝万枝各妍媚,天色平浮变葱翠。”这是在形容花的美丽。(宋) 曾巩 《襄州徧学寺禅院碑》:“其字画妍媚,遒劲有法,诚少与为比。”这是在评书画之美。

    王羲之的行书遒媚劲健,因此,有“飘若浮云,矫若惊龙'之喻,有 “龙跳天门,虎卧凤阁”之美誉,“飘若浮云”言其飘逸,如天边的白云,舒展曼妙,变化无穷。“矫若惊龙”矫,飞也。《《广雅·释估三》惊龙,言其迅速,这是动感,书法本来是静的东西,笔画写在纸上,便凝固在纸上了。是不能更改的。可是高手的书家却让人们感觉到笔画的动感,就是这动感赋予书法作品的生命力。“矫若惊龙”言其神,言其妍,“飘若浮云”言其韵,言其媚。“龙跳天门,虎卧凤阁”,鱼跃龙门,过而为龙,这是一个人在挑战自己,成就自己。“龙跳天门”龙是众美之集合,天门,天庭之门,华美高贵,龙跳天门是在展示美,是已到了美轮美奂的地步。虎为百兽之王,威风八面,虎虎生威,有阳刚之美,凤为百鸟之王,雍容华贵,美丽灿烂。有阴柔之美,王羲之的妍媚是集众美之美,是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的结合,这就是书法的妍媚。王羲之的字是妍媚的,陆柬之,米芾,杨凝式,唐伯虎的字是妍媚的,赵孟頫、董其昌的字都是妍媚的……

     古今的重质轻妍者的见识不如孙过庭,早在距今一千二百多年前孙过庭就高屋建瓴地指出“质以代兴,妍因俗易”质与妍都是书法发展的历史阶段造成的,事情的初级阶段都是简单的,质朴的,缺憾的,简易的,任何事物都是要发展变化的,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到了高级阶段就会变得丰富、妍媚、全面、复杂,当然,在高级阶段质朴仍有其审美价值,是众美之一,仍有其存在的必要,但要符合变化了的神秘意识,从莫种意义上讲,质朴的表现形式也要变化,而不是一成不变。做到“古不乖时,今不同弊”,否则,就是“易雕宫于穴处,反玉辂于椎轮者”的蠢货!

持这一观点的并非是孙氏一人,早在南朝宋泰始年间会稽余姚(今浙江余姚)人虞和在《论书表》中就提出“质”与“妍”问题。他说:“夫古质而今妍,数之常也。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钟、张方之二王,可谓古矣,岂得无妍质之殊?且二王暮年皆胜于少。父子之间又为古今。子敬穷其妍妙,故其宜也。”虞和从朴素辨证发展观出发阐释“古质而今妍”,“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他将追求妍媚说成是人的本性使然。在当时或后世的许多书论家眼中,“古质”往往是最重要的、最优于“今妍”的,是艺术追求之真理,人们甚至会将因“今妍”而乏“古质”的现象,说成是一种退化。然而虞和却相比之下,显得高明得多,他认为“古质今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进化的。古人的“质”或曰“朴拙”其实是因条件所囿,追求不到精妍而产生的结果,认为“质”并不是古人之追求,而是“求之不得”的产物。或者,我们从另一个方面说,虞和认为人都是喜欢追求“妍”的,只要有机会、有条件,人们就会力求精致,所谓“数之常也”。值得欣慰的是,虞和并非是孤立的在谈妍与质,而是以例证来对其作历史发展的认识。首先,我们要知道,质即朴之谓,妍即美之谓,在羊欣、王僧虔的书论中有“媚”的美学范畴,似与妍之内涵相似,都是一种抚媚精妍动人之美,这都是相对于质而言的。虞和的认识是很辨证的。以钟张和二王比,钟张古于二王,因此钟张就没有二王的精妍和优美。然而若是钟张比之他们以前的人,则又多精妍。就二王而论,二王少时与老时比,则少质而老妍。以大王比之小王,也因时代时间之先后,妍质各有侧重,所以后来有子敬虽骨力不及右军,但“媚趣”已过之。依虞和的观点,这是必然的。这样的认识论,可以说是极有创造性和独特美学价值的,以“妍”或“精妍”论献之书法,不仅仅是对个人书法风格的赏鉴与总结,它更是时代审美理想与追求的反映。
   孙氏是这种观点的提倡者 ,坚持者。 妍媚是与质朴是书法艺术的两种追求 ,不必厚此薄彼 。要做到“古不乖时,今不同弊”,就是要古质不能背离那个时代,今妍也不能沿袭过去的毛病。 当妍媚与质朴成为两种书法审美概念的时候 ,没有孰高孰低。每个时代,每个人所说的妍媚与质朴都是有特定的内容的,在论述时要作具体分析,没有必要做“盲人摸象”式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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