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名作赏析] 朱自清散文在线欣赏(4--4)

6 已有 2493 次阅读   2016-06-08 13:47

温州的踪迹(4-4)
作者:朱自清 文章来源:《华语网》

四 生命的价格——七毛钱

                  

生命本来不应该有价格的;而竟有了价格!人贩子,老鸨,以至近来的绑票土匪,都就 他们的所有物,标上参差的价格,出卖于人;我想将来许还有公开的人市场呢!在种种"人 货"里,价格最高的,自然是土匪们的票了,少则成千,多则成万;大约是有历史以来, "人货"的最高的行情了。其次是老鸨们所有的妓女,由数百元到数千元,是常常听到的。 最贱的要算是人贩子的货色!他们所有的,只是些男女小孩,只是些"生货",所以便卖不 起价钱了。

人贩子只是"仲买人",他们还得取给于"厂家",便是出卖孩子们的人家。"厂家" 的价格才真是道地呢!《青光》里曾有一段记载,说三块钱买了一个丫头;那是移让过来 的,但价格之低,也就够令人惊诧了!"厂家"的价格,却还有更低的!三百钱,五百钱买 一个孩子,在灾荒时不算难事!但我不曾见过。我亲眼看见的一条最贱的生命,是七毛钱买 来的!这是一个五岁的女孩子。一个五岁的"女孩子"卖七毛钱,也许不能算是最贱;但请 您细看:将一条生命的自由和七枚小银元各放在天平的一个盘里,您将发现,正如九头牛与 一根牛毛一样,两个盘儿的重量相差实在太远了!

我见这个女孩,是在房东家里。那时我正和孩子们吃饭;妻走来叫我看一件奇事,七毛 钱买来的孩子!孩子端端正正的坐在条凳上;面孔黄黑色,但还丰润;衣帽也还整洁可看。 我看了几眼,觉得和我们的孩子也没有什么差异;我看不出她的低贱的生命的符记——如我 们看低贱的货色时所容易发见的符记。我回到自己的饭桌上,看看阿九和阿菜,始终觉得和 那个女孩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毕竟发见真理了!我们的孩子所以高贵,正因为我们不曾 出卖他们,而那个女孩所以低贱,正因为她是被出卖的;这就是她只值七毛钱的缘故了!

呀,聪明的真理!

                         

妻告诉我这孩子没有父母,她哥嫂将她卖给房东家姑爷开的银匠店里的伙计,便是带着 她吃饭的那个人。他似乎没有老婆,手头很窘的,而且喜欢喝酒,是一个糊涂的人!我想这 孩子父母若还在世,或者还舍不得卖她,至少也要迟几年卖她;因为她究竟是可怜可怜的小 羔羊。到了哥嫂的手里,情形便不同了!家里总不宽裕,多一张嘴吃饭,多费些布做衣,是 显而易见的。将来人大了,由哥嫂卖出,究竟是为难的;说不定还得找补些儿,才能送出 去。这可多么冤呀!不如趁小的时候,谁也不注意,做个人情,送了干净!您想,温州不算 十分穷苦的地方,也没碰着大荒年,干什么得了七个小毛钱,就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小妹子 捧给人家呢?说等钱用?谁也不信!七毛钱了得什么急事!温州又不是没人买的!大约买卖 两方本来相知;那边恰要个孩子顽儿,这边也乐得出脱,便半送半卖的含糊定了交易。我猜 想那时伙计向袋里一摸一股脑儿掏了出来,只有七手钱!哥哥原也不指望着这笔钱用,也就 大大方方收了完事。于是财货两交,那女孩便归伙计管业了!

这一笔交易的将来,自然是在运命手里;女儿本姓"碰",由她去碰罢了!但可知的, 运命决不加惠于她!第一幕的戏已启示于我们了!照妻所说,那伙计必无这样耐心,抚养她 成人长大!他将像豢养小猪一样,等到相当的肥壮的时候,便卖给屠户,任他宰割去;这其 间他得了赚头,是理所当然的!但屠户是谁呢?在她卖做丫头的时候,便是主人!"仁慈 的"主人只宰割她相当的劳力,如养羊而剪它的毛一样。到了相当的年纪,便将她配人。能 够这样,她虽然被揿在丫头坯里,却还算不幸中之幸哩。但在目下这钱世界里,如此大方的 人究竟是少的;我们所见的,十有六七是刻薄人!她若卖到这种人手里,他们必拶榨她过量 的劳力。供不应求时,便骂也来了,打也来了!等她成熟时,却又好转卖给人家作妾;平常 拶榨的不够,这儿又找补一个尾子!偏生这孩子模样儿又不好;入门不能得丈夫的欢心,容 易遭大妇的凌虐,又是显然的!她的一生,将消磨于眼泪中了!也有些主人自己收婢作妾 的;但红颜白发,也只空断送了她的一生!和前例相较,只是五十步与百步而已。——更可 危的,她若被那伙计卖在妓院里,老鸨才真是个令人肉颤的屠户呢!我们可以想到:她怎样 逼她学弹学唱,怎样驱遣她去做粗活!怎样用藤筋打她,用针刺她!怎样督责她承欢卖笑! 她怎样吃残羹冷饭!怎样打熬着不得睡觉!怎样终于生了一身毒疮!她的相貌使她只能做下 等妓女;她的沦落风尘是终生的!她的悲剧也是终生的!——唉!七毛钱竟买了你的全生命 ——你的血肉之躯竟抵不上区区七个小银元么!生命真太贱了!生命真太贱了!

因此想到自己的孩子的运命,真有些胆寒!钱世界里的生命市场存在一日,都是我们孩 子的危险!都是我们孩子的侮辱!您有孩子的人呀,想想看,这是谁之罪呢?这是谁之责呢? 4月9日,宁波作

原载《我们的七月》

分享 举报

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