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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杂谈] 原创 重读《孔乙己》才看懂了其深藏的东西,才理解鲁迅为什么最喜欢它

3 已有 116 次阅读   2024-10-02 08:32
原创 重读《孔乙己》才看懂了其深藏的东西,才理解鲁迅为什么最喜欢它
蔡振 2024-10-01 16:15
鲁迅先生很擅长刻画人物,他的作品中基本都是以形象特征很明确的人物为主导,推动故事进行、引导出内在的深层含义。祥林嫂、华老栓、闰土、阿Q等等人物,都是能体现社会现象的经典形象。
《孔乙己》是课本中就收录的一篇,绝大多数人都学过、读过。
孔乙己是一个性格很差的迂腐穷书生,这是我们都达成一致的观点,但要细读这篇文章、从每个可能忽略的细节里去咂摸味道、去品这个人,才能体会到鲁迅先生在塑造这个形象时的苦心,才能理解为什么鲁迅最喜欢这篇文章。
《孔乙己》相对于鲁迅其他批判性质的、尖锐的文章而言,其实整体的文风偏舒缓,甚至有些诙谐。孔乙己是个毫无疑问的悲剧人物,但塑造悲剧人物最拙劣的手段就是一味地说他如何苦大仇深,鲁迅先生的手笔显然不至于沦落到如此地步。
直接说明孔乙己的悲哀之处,是有的,但仅是作为基础的打底。真正在这个人物的皮囊之下充实了血肉、让这么个形象能跃然纸上、传世而不衰的,其实更多借助了这篇文章里的其他人物。
其实,反复重读《孔乙己》之后,才能看懂其中深藏的东西,才真正理解鲁迅为什么最喜欢它。
鲁迅
人物的丰盈
鲁迅很擅长写众生相。许多作者对于人物形象的把握火候欠佳,不仅是作为背景板的人物如此,对情节起重要推进作用的配角、甚至故事的主要角色都显得空洞而干瘪,千篇一律、千人一面。
塑造人物,不是给出设定、让他在需要的场合说需要的话、做需要的事就可以的了。这样的角色看似是在推动文章,但从本质而言是被文章拉着走,被剧情主线牵丝而动的傀儡罢了。如此描写人物,连合格都谈不上,遑论成为文学史上的经典形象。
人物永远是故事的核心,写人物,不能只流于二维平面的“描摹”,而是要三维的“塑造”。让故事的细节——无论是大背景、还是其他人、物、事——都能作为填充进外壳的血肉,如此成就的人物才饱满而厚重,让人觉得读着文字,仿佛能想见其人。
《孔乙己》,是鲁迅为数不多的,直接以人物名字来命名的文章。这篇文章最终也不负期许,让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成为经久而不褪色的浓墨一笔。
文中直接写孔乙己这人如何惨的,是极少的。只有开篇说他穿得寒酸、没钱买好酒好菜,后面他被打后爬着来酒馆,这些属于直接描述他的惨,占据篇幅可谓很小。
这篇文章里,真正丰富了孔乙己形象的,反而是其他人:酒馆的其他酒客、被他偷书的举人、甚至作为第一人称叙事主体的“我”。鲁迅最擅长写众生相,这篇就是典范。能把普罗大众写得如此形象分明而不失整体感,没有精纯的笔力不可及。
众生相不是一个笼统的代称,而是能细化到每个人:蓝皮阿五、红鼻子老拱、豆腐西施……这些有名有姓的人物,有着各自独立的特质和作为众生相的构成者所共有的特点,是鲁迅作品成功的基石。
双手笼袖的看客们
鲁迅笔下的众生相,可以归结为两个字——“看客”。他们都不是重要的直接利益相关者,而是作为看客,浅尝辄止地参与全文。他们会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但他们共有的特点就是“看”:看别人的悲欢喜乐、看一切事不关己的热闹。
看客们的话语和行为,对于事件整体的影响可谓是微乎其微。但他们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姿态,却为整篇文章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支持。所谓细品之下全是细节,正是鲁迅笔下看客们的体现。
他们总是手笼进袖子里冷眼旁观,偶尔抽出手来也是指指点点,绝不会落井下石或是施以援手。这就是看客们的本质:不直接参与事件,却对于深入理解内在含义息息相关。
看客们在《孔乙己》中集中表现为酒客、酒馆老板和“我”。那个举人老爷其实并不算是看客,他直接干涉了孔乙己的命运、但在文中两句话带过,因此我更偏向于把他归类为背景板式的配角。
时代背景其实无需着重交代,从人物里能读出来、从情感交互里能品出来,这才是上乘的文学。
《孔乙己》文中的时代其实就与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相当,那个黑暗暝曚而厚重、光明亟待先行者缔造的年代里,有着无数个平凡而渺小的悲剧人物,有着无数个“孔乙己”。
孔乙己是个指代,代表着那个时代万千读书人的悲哀、代表着由黑暗的社会和冷漠的人情一步步推下深渊的无数命如草芥的普通人。
孔乙己这个人,甚至都是“虚”的,因为我们连他真名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只知道他姓孔、由字帖引出了孔乙己这个绰号,于是他就成了孔乙己。别小觑这样的细节,传世名篇中每个细节都值得反复咀嚼。
孔乙己在这篇文章里自然是主角,但这么个连真名都不为人知的角色,放在其他文章里,便是又一个“蓝皮阿五”类型的人物、又是众生相的一份子。
能驾驭这个人物作为有泛化意义的指代时的“虚”,同时兼具形象塑造中血肉充盈地“实”,鲁迅的笔力可见一斑。
破碎而尖锐的悲剧内核
孔乙己是悲剧的,这毫无疑问。但这么个迂腐可笑、好吃懒做、欠债不还、手脚不干净的人物,我们始终对他讨厌不起来,因为他的“报应”远过于其所作所为。这么个可怜虫,能让“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一个活宝,最终连酒客都没有提及地、无声无息地死了。
这种突兀而悲惨的转折,正是此文的戏剧性所在、艺术性所在。我们必须承认,好的悲剧是美的、远超越合家欢大喜剧的孤高之美。悲剧以人物的凄惨命运为基底、以交织的行文内核与背景烘托为调和剂,最终呈现出破碎、孤独、淋漓尽致的凄美。
正如鲁迅先生所言,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悲剧本身的艺术性就建立在破碎、毁灭的基础上。营造悲剧的推动力,必须是命运丝线的牵绊而非基于暴力的打破,脱离脉络的纯粹暴力是悲剧的天然冲突面。
就以莎翁的名著《哈姆雷特》为例,这本书中从不缺乏暴力色彩:奸王毒杀王兄、哈姆雷特刺死波洛涅斯、奥菲利亚失溺、最终决斗时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彼此用淬毒之锋互换一剑、王后饮下毒酒、哈姆雷特拼着最后一口气刺死奸王。
可以说这本书通篇离不开暴力。但这些暴力都不是上面所说的、脱离行文脉络的纯粹暴力。这些暴力都是戏剧冲突性的集中体现,每一把剑刺入人体,都是看不见的命运丝线所牵扯和引导。
就《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本身而论,这牵引暴力的故事线就是复仇。奸王曾活在先王光伟的阴影之下——身份上是一国之君、个人品德又堪称为人主者的典范、婚姻生活又幸福美满。
这样巨大的阴影对于他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因此他不惜毒杀王兄篡位、迎娶寡嫂、多次设计企图除掉哈姆雷特。
这是他对于王兄的“复仇”。显然,这种复仇无论从目的还是结果来看,都是阴暗且扭曲的。正是这种畸形的复仇,引出了《哈姆雷特》这部作品错综纠缠的复仇线。
毫无疑问,这个卑鄙歹毒的弑君者,犯下了“原罪”。哈姆雷特为父报仇错杀了波洛涅斯、雷欧提斯为父亲和妹妹复仇而杀了哈姆雷特、还有邻国王子福丁布拉斯为父报仇……
三条主线都围绕着复仇这一主旨、推动故事进行,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一部最精彩的王庭复仇史。
暴力是呈现这种灰暗色调美学的必要因素,复仇必然带来殷红的鲜血与森然白骨,但它并不是为了呈现和描绘暴力本身而存在的,那样的作品不可能为大众所熟知、为后世所传扬。
同样地,鲁迅先生的作品也是贯彻着悲剧美学的思想,用人物的悲惨命运来昭示社会的混沌与堕落,用尖锐但直刺灵魂的批判文字来警醒每个在觉悟边缘的人们。
矛盾的漩涡
所以,孔乙己也不是为了惨而惨,他的命途多舛是各大因素的合力结果,而这篇并不长的文章值得我们反复咀嚼的点,也就在于他没有摆在明面上说的东西、那些深藏在平淡文字里的悲剧内核。
孔乙己首先是个读书人,哪怕那个世道不景气,读书人的地位却未必低。孔乙己毫无疑问就是个失败的读书人,能把他吊起来打的举人老爷,则是读书人中混得最好的那一批。
从这里我们就能看出孔乙己的惨,并不归结于他读书人的身份。俗话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指的是兵荒马乱的黑暗年代,没有书生执笔定江山的方寸之地,在人吃人的年头,谁的拳头硬才有说话的权力。
孔乙己的年代,虽然依旧是“吃人的旧社会”,但离兵荒马乱的暗无天日还有很远的距离。读书人是可以活得很滋润的,科举考试金榜题名那自不必多说,再不济回乡里开个私塾也能多少混口饭吃、积累了几十年的名声和底蕴后更是家底不薄。
哪怕像是孔乙己之前干的抄书写字的营生,只要他肯好好干,同样不愁饭吃。所以他身上的第一层悲剧性就揭示出来了:内源性的、注定的悲剧种子,让他难逃自己设下的桎梏。
孔乙己恶劣的性格,让他这个除了一手好字和满肚子弯弯绕绕学识的颓废读书人,彻底失去了好好生活下去的机会。
他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就连抄书写字这类活都不乐意干,如何能指望他在别的方面能有所建树?这就是孔乙己的矛盾点——他作为读书人的内源性自我矛盾。
从后面他去举人家偷书就能看出来,他其实是发自内心喜欢读书的。一个连吃饭都成问题的穷酸书生,手脚不干净小偷小摸可以理解,但他却偏偏去偷书。
孔乙己这个人物充满了矛盾冲突,由此可见一斑。他对于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其实一直是处于反复的自我否定和自我认同过程中。
他穷到没什么衣服穿,象征读书人身份的长衫一穿就是几十年,并且为了维护读书人最后的体面,这件旧长衫被他洗得干干净净。没中举,则是他读书人生涯永远的耻辱和污点。
孔乙己内心深处是一个真正热爱读书和文学的人,但读书人不合时宜的傲气、或是说酸腐气,让他自己备受折磨。
他坚信“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他自傲于读书人的身份,因此他也瞧不起同一个酒馆喝酒的大老粗们、甚至瞧不起为了生计而抄书写字的自己。
但他同样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就是,他读书没读出头,连那些干体力活的大老粗都能肆意嘲笑自己,酒馆的赊账也从来看不到能还清的那一天。
对于这样一个矛盾的自己,孔乙己的一生都在自我认可与自我否定的漩涡里徘徊。
唤醒社会的解药
除了他本人的内核性悲剧因素,我们放眼到其他看客——包括年纪很小但性情淡漠的酒馆伙计——“我”。鲁迅先生很多文章里采用第一人称,但这个“我”并不一定就是本人,《孔乙己》里的酒馆伙计是如此,《故乡》里的迅哥儿亦是如此。
也许迅哥儿这个形象更多地参考了鲁迅本人的经历和形象,但在赏析文学作品时,我们必须将其视为独立的人物来看待。
酒客们对孔乙己的屡屡嘲笑和捉弄,“我”在一旁看戏、也跟着以此为乐,这幅图景像极了《药》里那些愚民——对他人没有共情,仅是隔着一段距离看戏、发出笑声。
这也是革命先驱者们最不愿见到的景象,自己为了广大尚未思想开化的愚民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进步的灵魂,却换取了一片笑声和戏谑,甚至还蘸着自己的血当作“良药”。
《孔乙己》的内涵显然没有这么深刻,但同样展现了逼死这个落魄读书人的第二层悲剧——社会的冷血。
没人愿意听他倾诉、没人有闲功夫为他排解,这也就罢了,一次次拿人家最触目惊心的伤口来取乐,是多么冷血的人才干得出来的事。永远是这些看客、这些“路人”,给倒在泥泞里的人补上两脚,自己以为乐事,却陷人于万劫不复。
孔乙己如是。祥林嫂如是。还有更多有名字的、没名字的人们,这些同为社会底层讨生活的人们,被看客们无形中逼上了命运的绝点。
孔乙己被酒客们羞辱后,转而跟“我”这个孩子来讲话、教“我”一些他认为有用的知识。但“我”对此不屑一顾,对一个老头的絮叨表现出极度不耐烦,对这个需要精神依托的人始终缩着手。
连孩童都被旧社会庞大而沉重的冷漠所浸透,这是另一层悲剧,超脱于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的第三层悲剧——孩子是社会的未来,但我们从这个酒馆小伙计身上看不到希望。
他是一样的淡漠、一样的不屑。他会成为那些酒客、他也会成为下一个孔乙己,唯独看不到成为活得有价值的奋斗者这一可能性。当一个社会的下一代无可救药,那么这个社会离彻底腐烂崩坏,也没多久可以撑了。
这就是鲁迅埋藏在表面故事下的、层层叠叠的悲剧架构。他想表达的绝不仅限于人物本身。
他想控诉、他想批判的,是社会整体的麻木冷漠。他想唤醒、他想拯救的,是千千万万尚能有作为的下一代。他不想中国成为自己笔下那个逼仄阴暗的小城,那片永远有着厚重云霾笼罩上空的土地。他想要阳光和雨露,想要下一个孔乙己,永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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